济南12棚户区改造正式启动 政府明确表示承担改造责任

    摘  要:

   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明确表示,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建设或旧城改造完全不同,棚户区改造要为群众谋利益,而不是给开发商谋利益。不能把政府应当解决的问题推向市常棚户区改造中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应当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一起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本报济南4月30日讯省城济南棚户区改造正式启动。记者30日从济南市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上获悉,省城棚户区将分三批改造,现在将率先启动东舍坊、历山路等12个片区的改造,并力争在3年内让全部38个片区的10万居民告别棚户区。

  10万居民告别棚户区

  据介绍,省城二环路以内,低洼易涝、基础设施严重不配套的连片棚户区共38片,占地3330亩,拆迁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涉及30100户、近10万居民。

  这些棚户区主要分布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4区。从今年5月开始,济南市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38片棚户区的改造,让10万户居民告别脏乱差的棚户区。

  12个棚户区率先启动改造

  根据计划,从现在起,济南市将启动第一批棚户区的改造。首批计划改造棚户区12片,拆迁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占计划总量的36%,其住宅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拆迁9810户,3.32万人。

  历下区共改造东舍坊、历山路两个棚户区,占地面积106亩,涉及拆迁居民1050户;市中区改造魏家庄、馆驿街南、天桥区三角地三个棚户区,占地面积286亩,涉及拆迁居民3400户;槐荫区改造发祥巷、振兴街、经七纬十二东三个棚户区,三个棚户区占地面积288亩,涉及拆迁居民2700户。天桥区改造济安街、角楼庄、经一顺河三角地、馆驿街西4个片区,占地面积350亩,涉及拆迁居民2660户。

  政府承担改造责任

  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明确表示,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建设或旧城改造完全不同,棚户区改造要为群众谋利益,而不是给开发商谋利益。不能把政府应当解决的问题推向市常棚户区改造中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应当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一起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对市场化运作有困难的棚户区,由政府指定土地熟化人整理熟化土地,实行净地出让。对土地附加值低、基本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由济南市政府统一调控,采取项目搭配等方法推进改造,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

  改造要听居民意见

  张建国表示,在棚户区改造时,重大事项应充分听取百姓意见,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在拆迁时,要坚持以就地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为辅。

  根据规定,棚户区的拆迁户,最低可获得建筑面积为43平方米的补偿,拆迁范围用于住宅房屋建设的,拆迁户可要求就地安置。

  济南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补偿安置各项政策,努力使困难群众迁得出、安得下、买得起。同时设计建造一批功能齐全、标准适度的小户型住宅,解决部分居民的拆迁安置要求。

作者:    网络编辑: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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