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生活日报7月29日讯 将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推上被告席的88岁济南市民李培林,近日致电本报记者称,他状告济南市公交总公司一案,目前已被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现在他已经开始着手起草上诉状,准备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今年5月16日,88岁的济南市民李培林将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推上了被告席。他认为,按照我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而济南市公交总公司规定,65岁以上老人乘车半价,70岁以上老人乘车免费,而且还不包括K系列豪华车,这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他认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都应被允许免费乘坐济南市区内所有线路、所有型号的公交车,无论是豪华车还是普通车。
5月16日,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6月28日,此案在济南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
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济南市公交总公司,作为相关规定的执行者,并没有出现违规行为,原告的诉讼利益不是现实存在,而是一种假想的利益。济南市有关部门的文件还在执行,并未失效,原告以该文件失效为由诉请,其所诉请的利益是假想的利益,不是现实存在的,根据无利益即无诉讼权的原则,原告的请求应予驳回,要求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故要求一元的经济和精神赔偿不予支持。
27日下午,记者来到李培林老人的住处,他已经准备上诉。“我不是为了自己,今年我88岁了,还能坐几次车?我就是打抱不平。”李培林表示,他希望再追加两项诉讼请求:一项是关于老年人乘车卡收取押金的问题;一项是关于公交总公司强制老年人购买保险的问题。他认为,购买商业保险应该是自愿的,强制买保险,涉嫌让老年人替公交总公司交保费。另外,他还将追加济南市公用事业局作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