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父子俩故意伤害 打倒村支书窒息死亡

    摘  要:因为村里拖欠部分修路款,济南市历城区刘家父子找村支书去理论,结果双方动起了手:刘家父子打了村支书几拳,村支书竟然倒地死亡。经鉴定,村支书是窒息死亡。济南市历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刘家父子有期徒刑十年。

  舜网12月5日讯 因为村里拖欠部分修路款,刘家父子找村支书去理论,结果双方动起了手:刘家父子打了村支书几拳,村支书竟然倒地死亡。经鉴定,村支书是由于刚吃过饭,遭殴打发生呕吐后,呕吐物吸入气管窒息死亡。11月12日,历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刘家父子有期徒刑十年。日前刘家父子提出上诉。
  刘家父子是济南市历城区某村村民。被害人侯某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因拖欠部分修路款,今年4月30日19时30分,刘家父子在侯某家门前与侯某相遇,言语不合发生争执,双方厮打在一起。
  厮打过程中,刘某打了侯某头部、面部各一拳,刘某的儿子打了侯某面部一拳。侯某突然倒地,没有了知觉,急救车赶到后,发现侯某已无呼吸、无心跳,经抢救无效窒息死亡。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出具的尸检证实,侯某是餐后在争执打斗过程中发生呕吐并吸入气管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检察机关起诉认为,刘家父子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但辩护人律师认为,被害人是由于遇到突发因素——呕吐引发窒息,才导致了被害人死亡。被告人的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是间接因果关系,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刘家父子没想到,几拳竟然打出了人命。他们已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赔偿其经济损失245000元。但法院认为,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和主观故意是明显的。二人不存在主观上疏忽大意的过失,所以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
作者:高园   网络编辑:陈茜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