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日,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称,近期一些“人民币玩具”在小学生间流行,他对这一现象表示担忧。银行方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利用人民币制作类似玩具违法。
舜网讯 近日,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称,近期一些“人民币玩具”在小学生间流行,他对这一现象表示担忧。银行方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利用人民币制作类似玩具违法。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新世界商城。部分业户称,这种玩具出货很快,每包只卖一块钱,里面有十几张各种面额的“人民币”。据介绍,济南不少小商品批发市场都有卖这种“玩具”的。这种“玩具”外观和人民币相仿,只是尺寸小了一些,头像被换成了卡通人物形象,如变形金刚、嫦娥等。
据了解,很多小学生把拥有这种“玩具”的多少当作是否“富有”的标准。不少家长担心,这会增加孩子的“拜金主义”倾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严格管理。
记者就此采访了几家银行的相关人士。他们均表示,仿冒人民币的行为违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