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20济南段收费站引争议 律师:程序违法

    摘  要:日报10月27日对国道220线济南段不到200公里内竟有三个收费站进行了报道,引起市民广泛关注。不少读者对济阳收费站的设立和长清收费站延长收费期限提出质疑。

    舜网10月30日讯 日报10月27日对国道220线济南段不到200公里内竟有三个收费站进行了报道,引起市民广泛关注。不少读者对济阳收费站的设立和长清收费站延长收费期限提出质疑,认为收费站的设立、收费期限的延长,必须按照相关法规,严格履行相应程序,并公布相应账目。“220国道在济阳设收费站,之前老百姓一点不知道,设收费站是不是应尊重百姓的知情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征求过老百姓的意见吗?有没有经过听证?对收费站周边的乡镇,有没有相应的优惠措施?”得知国道220线济阳收费站已开始收费后,济阳县仁风镇一位读者接连提出了一连串质疑。记者曾多次致电省交通厅相关处室进行咨询,未能了解到具体情况。
    就国道220线济南段的三个收费站,平阴县一位机关干部表示:“大桥收费站阻碍了济阳、商河两县以及天桥大桥、桑梓两镇的发展,应该取消;长清的收费站直接卡在了平阴百姓进出济南的咽喉要道上,严重影响了平阴县的发展。”他说,国道220线出平阴县不远就设有一个收费站,排除济南境内迁移,长清收费站没有合适的迁移地方,“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撤销。”
    记者了解到,根据省政府鲁政字[2003]378号文件及此前相关文件规定,国道220线长清收费站收费期限为5年,自2001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止,收费用途为偿还贷款、收费公路养护费用和管理费。到期后,2006年12月11日,相关部门又以省政府鲁政字[2006]298号文件为依据,批准该收费站收费期限延长15年,收费截至2021年8月31日,收费用途不变。从2001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总共收费期限20年,且主要目的一直为偿还贷款,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4条相关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一位网友通过热线QQ平台表示,在延长收费期限前,相关部门理应对其前期收费情况(包括通行车次、收费总数、支出明细以及归还贷款情况)进行审计,公布相应账目,“不能留下一笔糊涂账”,申请延长收费期限时,还应对收费项目及标准依法进行听证。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郑吉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等规定,公路收费站的设立,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当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听证,否则属于行政程序违法;延长收费期限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法进行听证,如没有严格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同样属于行政违法。 
作者:    网络编辑: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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