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车管所原副科长被判7年 帮人选车牌成发财路

    摘  要:想给自己的爱车挂个好牌?拿钱来!对济南市公安局车管所技术科原副科长刘勇来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挑选号牌提供帮助是一条发财之路。近日,刘勇被市中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刘勇没有提出上诉。

  舜网讯 想给自己的爱车挂个好牌?拿钱来!对济南市公安局车管所技术科原副科长刘勇来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挑选号牌提供帮助是一条发财之路。近日,刘勇被市中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刘勇没有提出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期间,刘勇多次非法收受、索取姜某、王某等7人给予的财物,价值共计30多万元。其中,刘勇利用帮助某贸易中心经理姜某多次挑选车牌号的机会,共收受姜某6万多元。

  2007年,刘勇在为某房地产公司经理张某提供帮助后,向张某提出,购买该房地产公司的一套商品房,并要求赠送地下室一间(价值59663元)、架空层的车位一个(价值7万元)。随后,刘勇以其子的名义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作者:宋姝辉   网络编辑: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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