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骑案昨日再次开庭审理 张家岭希望获宽大处理

    摘  要:距上次开庭两个月后,昨天上午,轻骑集团原董事长张家岭一案在济南中院再次开庭。庭审进行了1个多小时,主要对新提供的证据进行交换和质证,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舜网讯  距上次开庭两个月后,昨天上午,轻骑集团原董事长张家岭一案在济南中院再次开庭。庭审进行了1个多小时,主要对新提供的证据进行交换和质证,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上午8时30分,头发花白、行动迟缓的张家岭被带入济南中院审判庭,同时受审的还有11名同案被告。旁听席坐着被告人的家属以及部分轻骑集团的员工。

    张家岭被指控有六项罪名:信用证诈骗罪、偷税罪、受贿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挪用公款罪。其中,信用证诈骗包括骗开信用证294笔,给银行造成损失7.9亿多元;偷逃税,采取伪造账簿、记账凭证等手段,偷逃税1024万余元;贪污罪,集团旗下公司虚开工资,其中378万余元占为己有;挪用公款罪,将新大洲公司的650万元供他人私人使用,至今未追回;受贿,收受单位及个人贿赂共50.5万余元。

    法官宣布开庭后,公诉方就外汇换算比率、私分国有资产、脱逃税款金额和土地资产评估提交了部分证人证言。其中,外汇换算比率涉及张家岭的贪污数额。1993年,轻骑集团在日本神户成立了山东新和贸易株式会社,张家岭代表轻骑集团任董事。1994年初,张家岭为办理多次往返日本的签证,让山东新和每月为其列支工资,其中涉及款项的汇率换算问题,公诉方再次提交了证据,辩方没有提出异议。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针对私分国有资产方面展开辩论。一辩护律师称,张家岭涉嫌私分国有资产,是牵涉到2002年,原轻骑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在改制为山东隆生旺源置业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为减少公司国有资产的评估值,经张家岭同意,公司未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已经建设并销售的部分期房的销售合同,致使开发这个小区所使用的土地价值未被记作置业公司资产。张家岭等人因此被指控私分三千多万元的国有资产。

    对于公诉人对其私分国有资产的指控,张家岭当庭否认。他说自己记不清楚,一直以为卖楼花的钱没有算上,审理中知道了卖楼花的钱都记在了账上。他因此认为,自己在轻骑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的改制中,没有私分国有资产。辩方对公诉人指控的该案共脱逃税款1000多万元没有提出异议。

    庭审快结束时,法官询问张家岭最后还有什么需要辩解和说明,张家岭表示,希望法庭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宽大处理。

    张家岭案上次开庭是10月21日,当时公诉机关对轻骑集团的光速分公司涉嫌偷税罪的指控在数额上增加了102万元。

作者:刘云   网络编辑: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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