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学习实践活动”分两批进行 推进科学发展

    摘  要:

    第一批: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基本完成,主要是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市、县(市)区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县(市)区直属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试点单位。

    第二批: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2月基本完成,主要是乡镇、村,街道、社区,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一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一阶段

    学习调研 主要是统筹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深入进行解放思想讨论等工作

    第二阶段

    分析检查 主要是统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等工作

    第三阶段

    整改落实 主要统筹抓好制订整改落实方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等工作

    市委今天就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出台实施意见,其中明确了我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式和步骤。

    舜网讯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基本完成,主要是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市、县(市)区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县(市)区直属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在开展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分别从乡镇、村,街道、社区,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确定一个单位进行全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试点。

    第二批: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2月基本完成,主要是乡镇、村,街道、社区,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一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市委部署,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思想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活动的实践载体和具体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具体到一个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主要是统筹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深入进行解放思想讨论等工作。市委举办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系列专题辅导讲座,成立并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巡回宣讲团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宣讲辅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认真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学习省、市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市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员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要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领导授课、专家辅导、案例研讨、网络交流等形式,抓好党员学习。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和群众调查研究,开展实际案例分析。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对事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再认识,形成新共识。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主要是统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等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找准影响和制约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要注重参加评议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可邀请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代表参加。领导班子要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撰写发言材料。所有党员都要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主要统筹抓好制订整改落实方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等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要针对学习调研、分析检查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改落实方案。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领导机关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注意做好完善体制机制的工作,在统一认识、深入调研、分析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制订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制度,把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作为整改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大党员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认真搞好总结,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组织好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布。要把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重点测评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满意度,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的规模和范围,测评方式和程序要简便易行,测评结果客观真实。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继续抓好落实。

作者:庄云锋   网络编辑: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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