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五学生四六级考试作弊 两人被开除

    摘  要:7日,山东交通学院相关部门透露,日前该校对5名在2008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前作弊的考生,作出留校察看的处分。这5名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了申诉,但最后“ 维持原判”。按照规定,被留校察看的学生将错失获得学士学位的机会。

  舜网讯 7日,山东交通学院相关部门透露,日前该校对5名在2008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前作弊的考生,作出留校察看的处分。这5名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了申诉,但最后“ 维持原判”。按照规定,被留校察看的学生将错失获得学士学位的机会。

  山东交通学院相关人士介绍,该校交通与物流工程系2005级学生刘山(化名)等5名学生,在2008年12月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前,组织购买试题答案。但出乎这些学生意料的是,他们的行为在考试前夕被学校查出。该校认为,以上5名学生的行为,违反了《山东交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当事学生构成组织作弊行为,应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但因以上5名学生组织作弊行为被查出后即终止,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拟给予刘山等5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随后,该校分别向刘山等5名学生送达《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在申诉期内,该5名学生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了以上5名学生的申诉,并召开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复查。经复查,申诉处理委员会认定原处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使用依据明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应维持原处分决定。最后,该校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刘山等5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为2009年2月26日至2010年2月25日。

  针对部分学生反映学校处罚过重的说法,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即将毕业的学生因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导致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确实让人觉得可惜。但学校对于这5名学生的处理意见是完全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的,以考风促学风,以学风促校风是该校多年来严格执行的办学思路,学校这样做也是在实践对用人单位的承诺,目的是把优秀的毕业生送到用人单位、送向社会。

   7日,记者从山东交通学院了解到,日前该校对今年2月份两名参与替考的违纪考生作出处理意见,当事两名替考考生被直接开除。

  该校学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校根据当时的考场记录及学生张强(化名)、王伟(化名)本人事后承认的材料证实,在2009年2月25日的数据结构考试中,张强委托同班同学王伟代替其参加考试。

作者:王振国    网络编辑: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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