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标著作权寻找“新主” 产权方已签约准备拍卖

    摘  要:为充分开发泉标的商业价值,回归济南两年多的泉标著作权将通过拍卖的方式另觅“新主”。昨天,济南泉标文化传播公司与济南两家拍卖公司签约,授权对方为泉标找买主。

  舜网讯 为充分开发泉标的商业价值,回归济南两年多的泉标著作权将通过拍卖的方式另觅“新主”。昨天,济南泉标文化传播公司与济南两家拍卖公司签约,授权对方为泉标找买主。

    据了解,建成于1999年8月的泉标,是济南市首个城市主雕塑,已成为城市标志。但因当初签订的委托设计制作安装泉标合同未对著作权归属作出约定,虽然泉标立在泉城广场,权利却不在济南。这使得泉标虽有着不低的知名度,但长时间没有被正当商业性使用。2006年底,泉标设计者、来自西安的国内著名雕塑家王天任与济南泉标文化传播公司达成著作权转让协议,泉标著作权终于得以回归济南。

    权利回归后,泉标的商业性使用不再存在法律障碍,但泉标的商业开发并没有因此而见大成效。泉标公司负责人表示,泉标著作权回归济南两年多来,他们一直致力于维权。现在泉标的权利基本做到了完整和无瑕疵,泉标对于济南的形象价值和商业价值也得到了更多人认同。“但要充分实现泉标的商业价值,仅靠我们一家企业的力量是很难做到的,需整合大量的社会资源。”这位负责人坦言,自己的公司只是一家小公司,自感凭一己之力难以充分开发泉标的商业价值,这正是他们最终决定拍卖泉标著作权的主要原因,“希望有人能把泉标更好地利用起来”。

    不过,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希望买家不仅要有实力,而且要有社会责任心,要爱泉城、爱泉标。此次拍卖的受委托方山东拍卖总行、山东丰泰拍卖公司有关负责人则表示,他们近日将发布拍卖公告,届时将对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资格进行限定。

    据介绍,此次拍卖的泉标著作权包括法律明确允许转让的除署名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之外的各项著作财产权。“我们希望此次拍卖能吸引济南乃至山东知名大企业参与竞拍。”山东拍卖总行负责人说,目前拍卖的时间和起拍价还没有确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将到来的全运会是泉标商业开发的好机会,因此他们将尽快拍卖。

作者:李松   网络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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