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抄博”续: 律师称男博士的确有敲诈的嫌疑

    摘  要:8月5日,济南时报报道了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的女硕士许艳丽涉嫌抄袭山东师范大学毕业的博士生王明科论文一事。在该报道中,许艳丽称王明科索赔17万元是在“敲诈“,昨天,王明科给记者发来短信,称许艳丽是在反咬一口。

  舜网讯 8月5日,济南时报报道了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的女硕士许艳丽涉嫌抄袭山东师范大学毕业的博士生王明科论文一事。在该报道中,许艳丽称王明科索赔17万元是在“敲诈“,昨天,王明科给记者发来短信,称许艳丽是在反咬一口。究竟是敲诈还是反咬一口?此事引来各方关注。东北师范大学纪监委称,学校将对此事展开调查,如情况属实,绝不姑息。有关律师则认为,男博士有敲诈之嫌。

  东北师大:对抄袭行为绝不姑息

  “如果情况属实,我们一定会严肃处理。”昨天下午,东北师范大学纪监委值班的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东北师范大学绝不会容忍学术造假行为。他说,得知该校女硕士被指认涉嫌抄袭论文后,他们会尽快搜集起相关材料。首先,纪监委将向研究生院核实相关情况,如查实该校毕业生确系抄袭他人论文,学校绝不会隐瞒姑息。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由于此时正值假期,很多老师和校领导都在休假,他们会尽快联系相关领导,及时处理此事。一旦事情有结果后,他们将向济南时报通报相关情况。

  执业律师:男博士确有敲诈之嫌

  对于男博士王明科向女硕士索要17万赔偿一事,山东齐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术洪军认为:如果王明科博士是以单纯的维权来向女硕士许艳丽索赔,无论是向对方要1元还是100万元,都无可厚非。而如果王明科以向国务院学位办等部门举报相要挟,就有敲诈的嫌疑了。从王明科拟定的赔偿协议中,这种举报要挟的意味相对比较明显。术洪军称,如果女硕士认为男博士敲诈了自己,她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用法律保护自己。

  对于许艳丽称其是在“敲诈”一事,昨天,王明科给记者发来短信称,许艳丽是在反咬一口,是李鬼告李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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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言民   网络编辑:顾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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