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府2010立法规划 黄三角开发有望专门立法

    摘  要:19日,省政府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下发全省,其中事关民生保障、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和调结构扩内需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占了多数。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负责起草的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条例,被列入了28件“条件成熟时争取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之中。

    舜网讯 19日,省政府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下发全省,其中事关民生保障、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和调结构扩内需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占了多数。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负责起草的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条例,被列入了28件“条件成熟时争取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之中。

    据了解,在省政府2010年立法规划中,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立法项目有11件,条件成熟时争取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有28件,而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则有32件。另外,省政府2010年的规章规划中,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有12件,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的立法项目有24件,而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则有18件。上述立法规划涉及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各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订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项目。

    其中事关黄河三角洲开发的就有两个,分别是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负责起草的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条例和省法制办、东营市政府起草的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前者被列入了28件“条件成熟时争取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之中,后者属于“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的32件之一。

    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立法项目(11件)

   ●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草案。

    ●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草案。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草案。

    ●山东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

    ●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

    ●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

作者:李文鹏   网络编辑: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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