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记者13日获悉,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地方立法计划正式确定。
舜网讯 记者13日获悉,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地方立法计划正式确定,立法计划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拟安排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项目,共12 件,其中新制定和修改项目10 件;已列入 2009年一类计划尚未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项目1件;已列入 2008年一类计划尚未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项目1件。第二类是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共23件。 第三类是抓紧研究起草的法规项目,共33件。
据介绍,今年的立法计划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安排立法项目。列入第一类和第二类的法规项目中,包括知识产权促进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旅游条例(修订)、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消防条例(修订)、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等。二是优先安排比较成熟的法规项目。三是坚持“立、改、废”相结合。注重处理好法规稳定性与变动性的关系,根据上位法的制定修改情况和实际需要,将土地登记条例、实施价格法办法、劳动合同条例等 30 多件法规的修改列入了立法计划。四是注意与五年立法规划相衔接。五年立法规划中列入的项目,凡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都列入了2010年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