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青岛沙子口“渔霸”宫某等为了“看住”码头,直接在码头放了一个集装箱,常年住在里面,向前来收购海鲜的商户强收“手续费”。
舜网讯 青岛沙子口“渔霸”宫某等为了“看住”码头,直接在码头放了一个集装箱,常年住在里面,向前来收购海鲜的商户强收“手续费”。近日,崂山分局刑警大队会同沙子口边防派出所,经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成功抓获宫某、林某、徐某3人。昨天,记者从崂山公安获悉,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群众举报码头有“渔霸”
3月16日,崂山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沙子口码头有霸痞势力以非法手段控制海鲜收购价格。经初步调查,沙子口建港码头是全市,甚至全省的海鲜出产地,几乎全省40%的海鲜都出自这里。很多烟台、威海的鱼贩常年来沙子口建港码头收购海产品,拉回当地市场销售。
自2009年初开始,一名自称“宫六”的男青年带领其他几名男青年在沙子口建港码头安放了一个集装箱,几个人常年呆在码头上,对来码头收购海产品的外地鱼贩采取言语威胁、暴力手段进行恐吓,强行阻止这些鱼贩来收购海货。然后由其合伙人徐某某 (已上网追逃)垄断烟台、威海等地的海鲜市场,谋取暴利。
在此期间,“宫六”等人还对部分当地鱼贩进行敲诈,强行向鱼贩索取财物。鱼贩稍有不从就打骂威胁,受害人为了尽快完成交易,大多忍气吞声被迫屈服。
一位船主站出来指证
由于“宫六”等人长期霸占码头市场,面对民警调查询问时,受害人也不愿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不敢出面作证指认犯罪嫌疑人。
经过深入的访谈和细致的调查摸排,办案民警李欣、宋乃山找到了多年在沙子口码头经营渔船的一名船主。通过大量思想工作,这位船主最终同意配合公安机关,出面作证,并且联系多名受害人向专案组反映情况,最终成为本案的一个突破口。
威逼鱼贩缴纳“手续费”
随后,警方找到了证人马某。鱼贩马某常年在沙子口建港码头贩卖海鲜,是沙子口码头收购海螺的大户。2009年2月,宫某找到马某,提出由宫某帮助马某向渔船收购海螺,以便马某能够占据沙子口码头的大部分海螺收购市场,但马某每收取一斤海螺,要向宫某缴纳“手续费”五角钱。
几天后,马某找到宫某等人,提出不想继续与宫某等人 “合作”。宫某等人随即对马某进行言语威胁,并扬言要危害其家人。此后,马某共向宫某等人缴纳1万余元。
警方赶赴烟台威海取证
根据线索,大部分的受害人是烟台、威海等地的鱼贩,由于“宫六”的威胁,已经不敢再到青岛。为此,今年3月31日,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刚带领侦查员于刚、李欣到威海、烟台等地调查取证,奔波3日,先后找到烟台、威海的鱼贩曲某、孙某等人。
根据曲某等人提供的情况得知,宫某等人在沙子口建港码头对前来收购立虾的烟台、威海鱼贩进行恐吓,并威胁他们不能再到沙子口建港码头收购立虾。然后,徐某某从沙子口建港码头向烟台、威海市场贩运立虾,追求垄断暴利。此事发生后,烟台、威海鱼贩不敢再到沙子口建港码头收购海产品,对烟台、威海海鲜市场的海鲜价格造成很大影响。
银行门口一举抓获三嫌犯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和民警调查核实,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宫某的个人情况。宫某,32岁,户籍地在李沧区,1978年出生于黑龙江省,上世纪80年代末随父母回到青岛,现无业。自2009年2月以来他伙同林某、徐某某、徐某等人采取威胁、打骂等手段,强行向鱼贩索要提成,开始了自己的敛财生意。此外,林某,男,36岁,市南区人;徐某,男,40岁,崂山区人。
随着证据的不断完善,一张密织的大网悄悄张好了。4月12日下午,当宫某、林某、徐某3人一起出现在李沧区一银行门口时,早早守候在此的侦查员迅速出击,将3人一并擒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对徐某某正在进一步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