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拟最高罚2000元

    摘  要:山东省将出台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否则将对烟酒经营者最高处罚2000元。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挂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识;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舜网讯 正在审议中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将社会保护单独设为一章,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否则将对烟酒经营者最高处罚2000元。
  
  《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识;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同时,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吸烟。

  经营者如果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烟草专卖零售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且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可以被责令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拒不改正的,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

作者:    网络编辑:胡亚喃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