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夫妻操纵9台POS机套现千万 两年获利20余万

    摘  要:7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信,信中称,索镇温州批发城一通讯门市部利用POS机套现,数额在几百万以上,并从中收取手续费。

  舜网讯 7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信,信中称,索镇温州批发城一通讯门市部利用POS机套现,数额在几百万以上,并从中收取手续费。

  根据举报内容,经侦大队迅速跟银联及相关银行取得联系,调取证据,发现该通讯门市部单台POS机的套现金额巨大。随后,在对刘甲的商铺和居住地进行搜查时,警方当场缴获信用卡43张,POS机4台,记录其刷卡套现的账本10余本,印章4枚。

  警方查明,最初,刘甲自己申请了一台POS机,后来看到套现来钱比较快,就打听着找到一些办理了POS机而不经常使用的公司或商户,付给他们一定的费用后,使用他们的POS机继续套现。最多的时候,刘甲同时用九台POS机套现。

  为了吸引“顾客”用自己的POS机套现,刘甲甚至还打出了广告。另外还有一些人则是经过口口相传找到刘甲。

  刘甲用POS机套现基本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别人在他的POS机上以消费的名义刷卡,他用自己的钱先给刷卡人,然后按2%的比例收取刷卡人的费用,刷卡人刷卡后24小时内银行就会把钱打到刘甲POS机基本账户上;另一种是持卡人拿着已经透支的信用卡,将卡留给刘甲,刘自己拿钱给对方还款后,再用对方的信用卡从POS机上以消费的名义刷卡,这种情况刘甲按3%收取手续费,同样,银行仍会在24小时以内将所刷卡“消费”的钱打到刘的账户上。

  从2008年上半年起,淄博桓台人刘甲(化名)伙同他人利用虚设的商铺,用虚假交易的方式让人在自己的POS机上刷卡套取现金,自己从中赚取手续费。2年来刘甲非法套现交易额达1000多万元,非法获利20余万元。7月29日,刘甲被桓台警方抓获。

作者:    网络编辑:赵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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