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年均3000万人受灾 极端天灾发生将更频繁

    摘  要:8月以来,山东暴雨频频。截至8月23日,最近一场暴雨已造成近12万人受灾,徒骇河下游迎来近50年最大洪水……入夏以来,全国广大地区饱受暴雨、泥石流之害。

  舜网讯 8月以来,山东暴雨频频。截至8月23日,最近一场暴雨已造成近12万人受灾,徒骇河下游迎来近50年最大洪水……入夏以来,全国广大地区饱受暴雨、泥石流之害。

   灾害猛于虎。记者从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近年来,我省干旱、洪涝、风雹、病虫害、台风、风暴潮、低温冷冻、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灾害最烈的年份全省直接经济损失近 400 亿元。如何认识灾害、正确防灾减灾,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已经成为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城乡居民不容忽视的问题。

  年均受灾人口3000万

  8月 23日上午,省城文化西路某商场海鲜摊位前,几位顾客转了几圈后默默离去。售货员告诉记者:“从春节开始,海鲜价格一路走高,后来虽然上市海鲜多了,但价格大多没怎么降。”

  那些抱怨海鲜价高的人可能没有想到,除了物价持续走高影响外,还与年初的那场海冰灾害密切相关。据省海洋与渔业厅统计,今年1月6日起,我省沿海经历了40年以来最严重的海冰灾害——长达49天,初步统计全省渔业受灾人口 9.5 万人,浅海、滩涂、海水养殖池塘受灾面积14多万公顷,损失水产品 30余万吨,大部分渔港码头遭冰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亿元以上。海冰灾害不仅使沿海捕捞船望洋兴叹,而且直接导致了居民餐桌上的海鲜价格节节攀升。

  “我省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省份,近年来有加剧趋势”,省民政厅救灾处处长杨国林说,一直以来,干旱、洪涝、冰雹、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在我省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率高、强度大、危害严重。据资料记载,自 1978 年以来的 30 多年间,我省先后经历了多起特大型灾害,包括1980年风雹灾害、 1982 年黄河漫滩、 1983年11月菏泽 5.9 级地震、 1992年特大干旱和16号强热带风暴、 1993 年汛期特大洪涝灾害、1996年特大干旱和特大洪涝灾害、 1997年11号强热带风暴、 2003年黄河漫滩、 2007年济南“7·18”暴雨洪涝灾害等,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而且给很多人留下了永久的心理戕害。

  与此同时,随着全省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和财富不断向灾害高风险区迁移和聚集,资源、 环境和生态压力加剧,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据统计,1978 年以来,我省年均受灾人口 3000 万人以上,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都在200亿元左右。

  民众防灾意识薄弱

  已经过去近4 个月了,省城的陈女士对今年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风扬沙天气仍然记忆犹新:4月26日下午近5时许,陈女士骑着自行车接上小学的孩子,刚到学校门口,忽然一阵阵大风吹来,天空开始变得一片灰黄,大风裹挟着漫天的细沙呼啸而过,路上的行人不禁惊慌失措,开始四下躲藏。

  据省民政部门统计,这场大风造成全省11市约150万人受灾,其中有两对莒县的夫妇,在乘坐小船种花生回家的途中遭遇大风,小船被掀翻,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失踪。宁阳县的一位农村妇女则被大风直接吹入水中溺亡。此外,大风还造成2万余公顷农作物受灾,毁坏各类蔬菜、养殖大棚4.48 万个。烟台、威海、青岛等地区发生8起船舶遇险事故,多人失踪。

  灾害来临时的猝不及防,显示了人们防灾意识的薄弱。此外,防灾减灾设施不足同样不容忽视。济南是我国 25个重点防洪城市之一,原有天然形成的泄洪沟多达上百条,而今已不足70条,而且绝大多数被棚盖占压,占压面积一度达 90% 以上。近 50 年来,市区因特大暴雨引起的洪水灾害就有10多次。

  在农村,进入8 月以来,我省多个地区连续发生洪涝灾害,损失巨大。省民政厅救灾处副处长王秀正分析说,这首先是因为很多农村原有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后续投入不足,农田防洪抗涝能力严重不足,进入雨季后往往形成内涝。

  极端天气现象发生将更频繁

  “今年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是极不寻常的,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今后极端天气现象的发生将更为频繁,强度更大,影响地区更广。”8月18 日,世界气象组织全球天气研究计划负责人卡西姆·阿斯拉尔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采访中,省直某机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指出,眼下,各种自然灾害此起彼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并进而对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影响,自然灾害已经成为和平年代国家安全新威胁,防御自然灾害亟待升为国家安全战略。

  该人士分析指出,自然灾害不仅给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损失,而且可能触发国家内部危机,危及国家安全。除此之外,自然灾害发生后,国家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恢复重建,这对国家经济实力和动员调配国家资源的能力也是一种考验。

  自然灾害问题已经引起我省的高度重视。2004 年,我省出台了建国以来第一个救灾应急预案——《山东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其中明确规定,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并视灾害发生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救灾过程中。有关人员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者虚报、瞒报灾情,领导、指挥严重失误或者不服从命令,以及截留、克扣、私分、挤占、 滥用、挪用、 倒卖、贪污抗灾救灾款物等,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予以严惩。

作者:    网络编辑:赵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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