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所水质须每天公示 市民可举报“野池子”

    摘  要:夏季来临,游泳池再次成为市民消暑的主要场所,放假的孩子们也开始扎堆学游泳。那么,游泳场所水质安全么?市民游泳应该注意些什么?14日上午,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全市部分游泳池进行专项检查。卫生监督人员提醒市民,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每天至少公示一次水

  

游泳场所水质须每天公示

14日上午,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对全市部分游泳池进行专项检查,保障市民游泳卫生。 (张源源 蒋涛 摄)

  夏季来临,游泳池再次成为市民消暑的主要场所,放假的孩子们也开始扎堆学游泳。那么,游泳场所水质安全么?市民游泳应该注意些什么?14日上午,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全市部分游泳池进行专项检查。卫生监督人员提醒市民,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每天至少公示一次水质,市民最好选择量化分级标准高的游泳场所。

  上午9点30分,记者在泉城公园水上世界看到,露天泳池中大部分是孩子在学习游泳,入口处公示着当天管理人员自测的水质情况。“我们要求水质监测指标包括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脚消毒池水余氯,监测覆盖率达100%。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酸碱度、池水余氯等及时公示,至少每天一次。”市卫生监督所学校与公共卫生监督室主任赵瑞林表示。

  在现场,卫生监督人员测定余氯等指标,结果为每升0.5毫克。“国家规定余氯指标在每升0.3至0.5毫克为合格,在余氯这一关键的消毒指标上,比生活饮用水水质每升0.3至4毫克还要严格。”赵瑞林说,游泳场所在消费者必经通道上必须设置强制通过式的浸脚消毒池和淋浴。

  赵瑞林说,截至目前,从全市各区县了解的情况来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多数单位按照卫生监督部门下达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在硬件设施和卫生管理方面均有较大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游泳场馆因为建立的时间较长,设施比较老化,缺少强制淋浴设施,个别游泳场所浸脚池不是强制通过式的。针对上述问题,我市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对不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法律规定严肃查处。对于那些没有经过认证的“野池子”,赵瑞林表示,欢迎市民进行举报,市卫生监督所将进行严格查处。

  普通市民如何选择合格游泳场所?赵瑞林说,市民可以看三个方面,包括卫生许可证、量化分级评价及水质公示。目前,济南全市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所有41家,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按照31项评价指标划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游泳池有7家、B级30家、C级4家。等级越高意味着环境质量越好。判断水质是否达标,市民可简单目测,站在水池边,至少能看到两三个泳道以外的池底。

作者:白鹏飞   网络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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