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年终奖假公告疯跑两天后,国税总局网站称“有人”伪造
年终奖假公告疯跑两天后,国税总局网站称“有人”伪造
假公告,一个奇迹?!
巴望着少扣点税的人们白激动了一个周末。
三天来,让各大媒体煞有介事、解读频频的国税总局“47号文”,竟然是个伪造的假货。昨天,国税总局官方网站上两行半的简短声明称,这份文件和解读稿是有人盗用国税总局的名义伪造的。
一份伪造的官方文件如何堂而皇之地登上包括新华网和央视在内的权威媒体?一个影响如此之大、牵涉如此之广的“假货”为何两天之后才获得澄清?究竟什么人出于何种目的伪造了这份文件?……一连串的疑问绝不是这两行零12个字的声明能够回答清楚的。
真假消息同日发布,权威媒体也被骗
8月13日上午,《广州日报》报道称,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即所谓的2011年第47号文)将对年终奖计税方法进行修订。在这篇两千字左右的报道中,还通过具体举例详细说明了修改后的两种计税方法。
很快,与这篇报道说法类似的消息出现在了众多媒体的显要位置。然而三天之后,国税总局发表声明称,报道中提到的公告纯属伪造。国税总局的官方网站上也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47号文”。那么,这则被网友叹为“史上最难分辨的新闻”靠什么以假乱真呢?
这篇所谓的“47号文”用语专业、体例规范,和政府部门的正式公告看起来极为相似,这样一篇制作颇为精心的文稿究竟从何而来?
网络上一些参与讨论的会计人士将线索指向了一个业内著名网站——中国会计视野。记者在这家网站中检索“47号文”发现,假公告的原文已被删除,而残留的链接则显示这篇文章的发布时间是8月13日;而浏览过该网站的业内人士则表示,“中国会计视野”发布的消息也是“转发”,消息的上一站是个名叫“税屋”的个人站点,至少在12日“47号文”就已经出现了。
昨晚,小型税务网站“税屋”的首页上出现了一则“郑重声明”,声明称自己并非公告的伪造者,而同样是“在未能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也在第一时间转发了47号公告”。看来这则假公告的原始出处还得国税总局进一步调查。
假公告经“中国会计视野”这家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业内著名网站转载,可信度增加了不少;再由权威纸媒进行报道,愈发显得真实。
巧合的是在8月13日下午,也就是假公告开始大范围传播的同一时间,新华社发布了一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3大问题”的报道,同样事关个税,同样是关于国税总局报告的解读,不同之处在于这篇报道解读的是国税总局7月29日发布的“46号文”,即《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而且没有提及年终奖可能存在“多劳少得”的问题。这则真实报道的发布让同一时间传播的假消息更加“真实”。
雪球越滚越大。从8月13日开始,央视新闻频道也播出了关于“47号文”的消息,并且在节目中举例计算;8月14日上午,新华网刊发的《国税总局明确企业派发红股计税方式》一文中,赫然写着来自国税总局“日前下发《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8月15日早上,人民网财经频道也转发了这个假消息……
事实上,并非没有人发觉假公告的漏洞,13日当天,“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的一名版主就发帖指出了“47号文”的“古怪之处”,例如“文件第十八条居然还在采用94版个人所得税法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但这些疑问并没有引起太多注意,一个现实版的“三人成虎”几乎忽悠了除国税总局之外的所有人。
[批注]
“曾经很纠结”
以下是深圳一名报纸编辑在自己微博上的记录:“13日晚,我负责编辑此稿,新华社当晚确发了一条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谈个税的稿,按我的理解也还是原来的办法,无甚变化。但因为当天像XX、XX这样的媒体异口同声都报了计税会调整等内容,我也采用了后者稿件。说实话,我发现了二者之间的矛盾,所以一直很纠结,还不断和别人探讨这个问题……”
迟到两天辟谣,不到180字声明留下太多困惑
8月15日,最了解事情真相的国税总局终于辟谣了。然而,在13日、14日两天,假“47号文”已经由不明真相的权威媒体广泛发布给了全国人民。如此重大的虚假消息,国税总局居然两天之后才进行澄清,迟缓的反应和动作让纳税人们有点生气。
在“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的“税务业务探讨”版,网友“花房姑娘”发帖表示:“税法本是公器,不是总局或税务机关的专属,应允许公众参与造法过程,这本身就是公众参与立法的一个小事,只是方式可能有不当,但应本无恶意,只是后经总局的懈怠,媒体的不当传播而致失去本来方向。”
白兴奋了一个周末的人们不禁感叹:13号当天就辟谣多好!难道是因为过周末,国税总局一直没发现谣言吗?
谣,辟完了,但事情还没完。国税总局在自己官方网站辟谣的声明,加上落款和日期一共不到180个字,声明称假公告是“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的。
这则语焉不详的声明虽然郑重,但却难以消除人们的困惑,昨天下午,央视主持人张泉灵发微博追问:“牛人‘有人’出现了……能说说这能伪造文件,在各大媒体上发表的‘有人’是谁吗?”
为什么迟了两天才澄清谣言?为什么有人能伪造出一份如此专业的假公告?如果假公告中的算法纯属虚构,那么真实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国税总局声称“将追究伪造者法律责任”,是否已经向有关机关报案了?对于这些问题,人们都无法从国税总局简短的声明中找到解答。
今天上午,记者多次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拨打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部门的接线员表示不能以假公告的内容为基准计算年终奖个税,但是正确的算法需要向地税方面咨询,个税问题不是由国税部门负责,他们无法解答;而地税服务热线则一直处于忙线状态。
“新闻来源
只有两个”
@北方晨报许刚:今天最雷人的新闻莫过于国家税务总局澄清年终奖个税计征方法调整传闻,称此新闻系伪造。惊讶之余,查看了此新闻的来源——中央各媒体关于此报道的行文,新闻来源只有两个:一个是“国税总局说”,一个是“有人说”,这恰恰是目前新闻报道通病,新闻来源往往被写成“有关部门”,使新闻把关者失去标准。
“没有新政,年终奖按惯例不会分段计税”
虽然公众被假公告糊弄了,但谣言澄清之后,却没有人斥责造假者,反而有不少人惋惜总算有了个能看懂又贴心的“公告”,它竟然不是真的。
“47号文”被证明是假的,也就是说人们关心的个税起征点上调后,年终奖计税的问题,仍未有定论。也许国税总局今后的真公告,可以考虑借鉴一下这份受欢迎的“假公告”?尽管对计税方法不甚了了,但憋着劲跟CPI赛跑的人们都有一颗盼着减税的心。
“原来这几天风风火火的是伪造的,这说明群众多盼望这事啊!”网友“一舟游四海”如是说。
实际上,年终奖分摊到12个月计税并非新政策,而是一直以来都在实际执行的计税方法。而假公告中提到的因为接近税率临界点而造成的“多劳少得”问题,在现实当中也并不多见,在采访中,两名在不同企业中从事财务工作的受访者都告诉,单位完全可以通过调整薪酬方案来避免这个极端问题。
而由个税征收方案调整可能引发的新问题只有分摊到12个月的年终奖,是统一按照新方案计税,还是像工资一样分段计税。对此,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税收教研室主任刘颖告诉,如果国税总局没有提出新的政策,按照以往惯例,分摊到12个月的年终奖应当统一按照新方案计税:
“因为分段的话不方便计算和检查。我们过去也有从年度中间对个税进行调整的,上一次就是从3月1日开始调整的个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当时也没有说要3月份之前怎么样,3月份之后怎么样。从简化操作征收管理工作的角度来说,不分段为好。但今年情况比较特殊,是从9月份开始调整的,已经接近第四季度了,而上一次是第一季度。所以要求分段的话,也未尝不可,但是就增加了计算管理方面的难度。再加上今年物价上涨这么快,我个人还是侧重于支持不分段。”
“上半年就完成征收计划了”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个税收入完成3554.78亿元,已经提前超额完成2011年财政预算中个人所得税3120亿元的计划。
有话要说
“有人”是谁
@晨星儿2007:还有这种事情?!昨天看报看到这条消息时,就觉得严重不靠谱。第一:奖金越多,到手越少的事情不会这么多年都没发现。第二,今年要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可能这么早定出来年终奖的数字。
@黑木筷子:给个真实算法好不?
@winston的围脖:我看了看这个“47号公告”,写得还是挺专业的。我认为某部前两天的征求意见稿也可以这么处理,是个好办法。
@雷富新:早晨看到新闻就有点奇怪,哪根筋短路了,竟然开始减税了?!现在辟谣了,正常了!
@清风不留影:伪造者水平都那么高,晃得税务总局几天没醒,那还要你们作甚?
@订米坛:我的神啊,这也有人伪造,什么出发点?
@龙城美食美色:如果“有人”明天盗用国税总局的名义,说今天的声明是“有人”盗用国税总局的名义对外发布的,目的是破坏惠民政策,扰乱和谐,我们该信哪个?
@又较劲了zju:明天不会又有新闻说国税总局的网站被黑客攻击了,今天的声明才是假的吧?这怎么跟微博一样呢?说了不靠谱的话,翻脸就说自己被盗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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