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出台规定 重大疾病报销比例调为95%

http://www.e23.cn2011-08-18济南时报

    摘  要:近日,历下区出台了《关于调整补充历下区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重大疾病报销比例调为95%。

  近日,历下区出台了《关于调整补充历下区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重大疾病报销比例调为95%。《补充意见》调整了报销比例和药品目录,完善了血液制品的报销,调整了定额与超定额比例的分摊标准,建立了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在公费医疗定点门诊,住院药费等报销比例提高至90%,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等报销比例为95%。调整了药品目录,合理确定了部分病种(恶性肿瘤、尿毒症等治疗)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完善了血液制品的报销,参照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将一些符合适应症状的费用,计入规定的报销范围。调整了定额与超定额比例的分摊标准,在职及退休人员提高了定额标准,超定额比例分摊调整为8:2(财政、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了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适当救助,以缓解其因病致贫的问题。

作者:孙镇镇   网络编辑:张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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