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8月18日获悉,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发出转发省里《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济南市将积极推进家长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8月18日获悉,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发出转发省里《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济南市将积极推进家长学校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孩子们及家长将得到哪些好处?
据介绍,家长学校以未成年人家长为教育对象,是中小学、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村镇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根据部署,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将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进亲子间的沟通;通过多种形式为家长和孩子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难点问题,提升家长教育培养子女的能力和水平;增进家庭与学校的沟通,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意见》提出,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 1次家庭教育指导、2次亲子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向周边社区延伸家庭教育活动,做好社区0—3岁和未入园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小学校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可由学校教师、志愿者、优秀家长等组成,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专家或社会工作者开展相关工作,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长指导,如家庭教育讲座、家庭教育咨询等,一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师资可由学校教师或聘请专家担任,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帮助家长引导学生掌握生活技能和职业技能,做好职业指导,为学生适应社会奠定基础。街道、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可依托妇女之家、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站)、党员活动室等场所,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长指导、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师资可聘请专家或志愿者、优秀家长担任,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长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家长把握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加强亲子沟通,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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