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今年3月,济南市民李先生在明湖路净雅大酒店吃完晚饭后,将自己的轿车和钥匙交由酒店代为保管,酒店保安次日清晨私自驾车外出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党报热线记者今天调查得知,李先生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与净雅大酒店达成调解协议,由净雅大酒店支付114500元赔偿款,李先生则将已损车辆交付酒店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今年3月,济南市民李先生在明湖路净雅大酒店吃完晚饭后,将自己的轿车和钥匙交由酒店代为保管,酒店保安次日清晨私自驾车外出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党报热线记者今天调查得知,李先生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与净雅大酒店达成调解协议,由净雅大酒店支付114500元赔偿款,李先生则将已损车辆交付酒店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今年3月11日18:00,市民李先生开着自己的白色丰田花冠车带着朋友到净雅大酒店就餐。因酒后不能开车,李先生吃完饭后将车辆存放在酒店停车场里,把车钥匙交给酒店服务员保管,并由服务员将车钥匙锁入专门柜子中。次日清晨5:00许,净雅大酒店保安孙某私自拿走李先生的车钥匙,开着李先生的轿车离开酒店,没开多远撞到路边的电线杆上,造成车辆和路边绿化带严重受损。
李先生认为自己的轿车存放在净雅大酒店停车场里,钥匙交由酒店服务员保管,而且车是酒店保安开出撞坏,理应由酒店赔偿损失。净雅大酒店认为,李先生在酒店就餐时,酒店有义务替客人看管车辆,但就餐后,酒店没有继续看管的义务。另外,李先生是自愿将车钥匙交由净雅酒店服务员保管,净雅酒店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员拿到钥匙后,随即锁入专门柜子,净雅酒店已经尽到保管的责任,保安孙某私取钥匙将车辆开走并撞坏,属于其个人行为,与净雅酒店没有任何关系,净雅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数次协商均没有结果。3月29日,李先生向历下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净雅大酒店赔偿车辆损失。历下区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在净雅酒店就餐已与净雅酒店形成餐饮合同关系,客人将车辆停放在净雅酒店指定车位,并将车钥匙交由净雅酒店保管,净雅酒店应负有保管车辆的合同附随义务。净雅酒店保安作为酒店工作人员,擅自使用车辆并造成车辆损毁,净雅酒店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车辆损失。
在法院主持下,李先生与净雅大酒店近日最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李先生将受损车辆过户给净雅大酒店,净雅酒店负责修理损坏的车辆,并支付给李先生赔偿款114500元,因车辆事故造成绿化设施损失及相应的停车费、修复后的过户费用均由净雅酒店承担。
本案主审法官介绍,目前,“代客泊车”属于服务场所的自发行为,缺乏法律法规规范。餐饮业应加强自身管理,对代客泊车人员的素质严格把关,在提高服务的同时把风险降到最低。车主也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车上,因为消费者对车内丢失物品的举证困难,很难得到相应赔偿。
记者就此事致电明湖路净雅大酒店。对方一名工作人员答复:“酒店负责人到北京培训去了,这几天不在济南,联系不到。自己上岗不久,对上述事件一概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