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商河县计生部门找准工作着力点,实施“三四三”工作法,有效提升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目前该县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签订合同率、免费服务落实率均达到95%以上,信息平台联系率达90%以上。
近年来,商河县计生部门找准工作着力点,实施“三四三”工作法,有效提升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目前该县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签订合同率、免费服务落实率均达到95%以上,信息平台联系率达90%以上。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商河县计生部门实施了领导、人员、责任“三到位”工作方法,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社会组织参与、村居依法自治”的综合治理机制,把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社会市场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社区管理相结合,全面推进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为了把责任落实到位,县、乡还建立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办公室,乡镇(街道)配齐配强流动人口管理人员,落实流管员、包村人员、村专职计生主任“三位一体”服务管理体制,具体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商河县委、县政府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的意见》,
县人口计生委实行班子成员包乡镇(街道)、中层干部包管区、乡镇(街道)落实工作人员全员包村责任制,并细化明确了各级职责、责任和奖惩措施,实行无缝隙管理,哪个村、哪个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责任。
商河县计生部门还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实施“四项”管理政策。实施信息化管理,广泛动员、加强信息采录工作,深入村居逐人逐项采集信息,实行地毯式排查、网格化采集,并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做到实时通报、同步更新,实现了信息的互联共享,最大限度减少管理漏洞。实施台账管理,乡镇(街道)每季度对流动人口(重点是流出已婚育龄人员)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核查,逐村逐人登记核查流出时间、去向、持证、婚育、节育以及现居住地等基本情况,对未纳入信息平台管理的流出重点对象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并实行村周报、乡月报、县季报“通报制”。强化日常管理,在流出人口服务管理中实施“九个一”的办法,即进行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培训、开展一次免费健康查体、落实一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办理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议、提供一个准确通讯地址、留下一个本人联系电话、按时寄回或发送一份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报告单、选出一个家庭服务管理代理人,从源头上堵塞了流出管理漏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乡、村对流出3个月以上的人口信息及时排查和变更,按照“分类管理、重点突出”的原则,对35岁以下、只生育一个男孩或两个女孩、未绝育的流出对象实施重点跟踪管理,在流出人口较集中的地区聘请责任心强的外出务工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定期向乡镇(街道)报告流出人员的婚育信息和计生信息。
为了确保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到位,让流动人口深入了解计生政策,商河县计生部门强化“三项”措施。强化宣传教育,向每一位流出重点对象发一封《公开信》,告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的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程序、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为履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奠定了基础;抓住重点时节流出人员集中返乡的时机,加强对流出人员的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强化区域协作,充分利用省级信息平台,加强与流入地的信息互通、管理互动;与流出人口较集中的地区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逢双月上旬交换流动人口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实时变动和异地查询、跟踪管理服务。强化督导考核,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在考核方法上,坚持做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结果与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不力、影响和制约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除在考核中加重扣分外,还要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