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山东省近日正式发布的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十二五”末,山东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以上,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左右。
记者31日从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了解到,山东省近日正式发布的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十二五”末,山东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以上,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左右。
根据《纲要》要求,到“十二五”末,山东省将基本形成金融实力雄厚、区域布局合理、组织体系健全、市场功能完善、产融结合紧密、行业发展协调、金融运行稳定的金融产业发展格局。其中,信贷规模继续扩大,存贷款余额年均增速达到15%左右,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加完善,上市公司新增150家,股票融资达到1500亿元,期货市场交易额和交易量占全国比重达到4%以上。
未来五年内,山东省将促进保险业稳步发展,到“十二五”末保费收入达到1800亿元,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达到1800元和3%,保险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明显增强。同时,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城市商业银行在县域基本实现分支机构全覆盖。山东省将改制组建70家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分别达到100家和250家。
在区域金融方面,山东将推动区域金融加快发展,“蓝黄”两区金融业发展取得新突破。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基本建成;金融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全省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基本完成,组建省级金融控股集团,继续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据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介绍,“十二五”期间,山东省金融业发展将重点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提升信贷融资水平,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
2010年,山东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361.45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8.8%,高出同期全省GDP增速5.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