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我违规登轮被查获时,我就做好了缴纳罚款的心理准备,但边检警官的一席话改变了我的看法,我发现面对的不再是冰冷的法条,而是一群能设身处地地为我们群众考虑的公正执法者。”
“当我违规登轮被查获时,我就做好了缴纳罚款的心理准备,但边检警官的一席话改变了我的看法,我发现面对的不再是冰冷的法条,而是一群能设身处地地为我们群众考虑的公正执法者。”近日,初入船代行业的山东潍坊一家船舶代理公司经理孙继保因持用过期登轮证被潍坊边检站执法人员查获,由于他属于初次违反规定且没有造成什么危害,边检警官指出了他的错误行为,没有对其处罚。
潍坊边检站近期尝试推行“初违零罚制”,规范执法行为。“初违零罚制”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针对初次违反边检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潍坊边检站根据具体情节,区分对象,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对其不予处罚,即零处罚。
据了解,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发现“可罚可不罚、情节轻微且未造成较大后果、不是主观故意”等行为,通过口头警告、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认清自己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并以“温馨提示”形式将初次违法事实、适用法律条款以及再次违法的处罚结果等内容书面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记入诚信档案,以此作为口岸诚信管理考核评定的措施之一。
推行“初违零罚制”,增强了“说理执法”的应用比重,一方面,促使执法人员摒弃了执法就是“执罚”、“管”字当头的执法思想,杜绝了重处罚、轻教育和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机械执法现象;另一方面,人性化执法更利于服务对象接受,实现了边检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