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航航空燃油附加费下调 800公里以下没变

http://www.e23.cn2011-09-06齐鲁晚报

    摘  要:5日上午,记者从山东航空公司了解到,山航当日起全面下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新标准为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50元下调到140元,800公里以下仍为80元。

  5日上午,记者从山东航空公司了解到,山航当日起全面下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新标准为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50元下调到140元,800公里以下仍为80元。

  9月1日,第二个月度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出炉:自1日零时起,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从8月的7725元/吨下调至7610元/吨,航空公司对中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也从8月的7785元/吨下调至7670元/吨,降幅均为115元/吨。油价下调后,航空燃油附加费也随之下调。

  据了解,调整前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是从8月2日开始调整的,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5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80元。而9月5日零时起,航空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下调至140元,800公里以内航线保持不变。

  记者5日上午从山东航空获悉,该公司规定,对2011年9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1年9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退还燃油附加费差额。对2011年9月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2011年9月5日(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不退还燃油附加费差额。如改期与升舱(或更改子舱位),则需按照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

  目前,其他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下调标准正在等业务部确认,将陆续发布信息,提醒旅客注意。

作者:杨传忠   网络编辑:张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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