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出新规 进口化妆品不安全必须召回

http://www.e23.cn2011-09-08北京晚报

    摘  要:今后,进口化妆品如存在安全问题,可能或者已经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必须主动召回并停止销售,同时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出新规 进口化妆品不安全必须召回

  今后,进口化妆品如存在安全问题,可能或者已经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必须主动召回并停止销售,同时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公布《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口化妆品须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该办法将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网络编辑:张晓颖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