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安监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从9月10日至12月10日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监总局要求海洋石油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
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安监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决定从9月10日至12月10日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和极端灾害气候的防范和应对情况等。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相关海洋石油企业,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
2011年9月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要求深刻吸取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立即组织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安全生产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从9月10日至12月10日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海洋石油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督促海洋石油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所有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统称三大石油公司)所有涉海生产作业单位,以及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科麦奇中国石油有限公司、洛克石油(渤海)公司、CACT作业者集团、哈斯基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能源开发公司(中国)有限公司、天时集团能源有限公司等8个作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