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按济南市政府规定,新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按济南市政府规定,新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然而,巴黎花园业主已入住多年,未发现小区内有中水设施。近日,本报对一些小区或单位建筑中水设备运转情况连续曝光后,社会反响较为强烈。9月13日,多名巴黎花园业主反映,该小区未建中水站。
14日,记者来到位于明湖西路303号的巴黎花园。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巴黎花园小区规划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2008年前后,一期业主先后入住,但我们从来没有见到标有‘非饮用水’的中水设施。”张先生认为,泉城以泉水闻名天下,节水保泉对济南有着特殊意义。“巴黎花园就建在大明湖畔,中水设施不但有利于节水,也有利于环保,开发商无论如何都应该重视中水设备的建设。”
当天下午,巴黎花园小区物业人员表示,他们没有从开发商手中接管中水设施,目前小区内用水管道均为自来水管道,绿化用水、清洁用水等,用的都是自来水。“有关中水设备的问题,我们并不清楚,应该去问开发商。”物业人员称。
随后,该小区开发商方面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解释,巴黎花园一期项目的确没设计中水站,“我们很重视中水站的建设,今年过完春节后,首件事就是考虑建中水站。巴黎花园二期项目将建中水站,建好后一期的建筑也能使用,目前中水站项目正在建设中,还没有移交给物业。”
据相关规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规划人口在3万人以上或日中水回用量在750立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将中水设施设计方案报经市节水办审核同意,工程竣工后由市节水办对中水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供水。
市城市节水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继续加大力度督促应建未建中水设施的单位尽快建设。
您身边还有哪些小区或单位的建筑物未按规定建中水站,或是中水站已建成但成了“摆设”?市民可继续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206111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