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村民实名举报村委会无证伐树700棵

http://www.e23.cn2011-09-22华龙网

一棵被砍树木的直径达26厘米奉节县甲高镇,加工厂四周堆放着已加工好的方条块

  奉节县甲高镇大地村村委会,在无砍伐证的情况下,雇人砍了700棵树,甚至连直径7厘米的“幼木”也不放过,还在现场建起加工厂,将被砍树木加工成方木块后,用骡子运出深山,准备贩卖筹资修公路,结果被接到举报的森林警察查获。昨天,奉节县林业局表示已立案展开侦查。

  举报

  村民实名举报滥伐

  日前,记者接到奉节县甲高镇村民赵顺(化名)实名反映称,当地大地村村委会雇人在深山中砍伐林木700棵,现场加工后还租来骡子运出准备贩卖。

  举报人赵顺说,他是甲高镇大地村村民,空余常在奉节县城打工。今年6月的一天,他回老家时看到有骡子从深山中驼出一些加工好的方木块,运到公路边上。他随即向县林业局打听,得知砍伐林木的大地村村委会根本没有办理砍伐证,纯属滥伐林木。于是,他向县林业局等单位实名举报。

  赵顺表示,奉节县政府目前正在倡导退耕还林,大力倡导植树造林,但大地村村委会居然滥伐林木,村民对此表示不满。

  赵顺举报的事实真相究竟如何?9月20日,记者驱车赶赴奉节,冒雨深入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

  现场

  深山有个木材加工厂

  伐木现场位于奉节县甲高镇大地村一个叫“天子坡”的地方。从奉节县城出发,约4小时车程之后,再步行近两小时,拨开齐腰深的野草和荆棘,翻过一个又一个浓雾缭绕的山头,记者最终来到了“天子”坡跟前,朝下一看,一路的浓荫顿时变得疏朗起来。从坡顶往下走,沿途的枯枝随处可见,有些被砍倒的树木尚未来得及运走,有些树桩已经发黑。

  在“天子坡”半山腰的一宽阔平台处,一座简易的木材加工厂出现在眼前。记者在现场测量了一下,这个由6根柱子撑起的加工厂,长10米多,宽9米多,面积近100平方米,其四周堆放着数百块长3.1米、宽0.9米、厚0.04米的已加工好的方木块。用来加工木材的机器,被锯末粉掩埋着,它旁边还散落着一个粉红色的工具箱,里面装着螺丝等工具。

  给记者带路的村民赵顺,冒雨搬开数块边角料,一个柴油发电机呈现眼前。而距这个加工厂不足100米远的一侧,搭着一个工棚,该工棚顶上的帆布早已烂掉,只剩下“床板”。赵顺介绍说,那是工人以前住宿的地方。

  调查

  无证滥伐700余棵树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砍伐的树木以松树为主,还有杉树、柏树。当地甲高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贺昌军痛心地说,这些树木的树龄起码在20年以上。

  赵顺掏出随身携带的卷尺,测得被砍最大的一棵树的直径是0.26米,而这样的树不止一棵,连直径仅0.07米的几棵“幼树”也未幸免于难。总共有多少棵树被砍呢?大地村党支部书记陈朝碧称,“大约七百棵”。和他一样,甲高镇纪委副书记周传元表示大地村砍了700余棵树。

  当地不少村民告诉记者,“天子坡”直线距长江仅10余公里,是江防林。然而,奉节县林业局相关人士则否认了这个说法。甲高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贺昌军称,被伐的那些树木属于集体林,事发后他们上报给县林业局的砍伐数量是60立方米。

  大地村二组一名姓梁的村民说,去年10月前后,陈朝碧雇他砍树。梁某说,工钱是按加工好的方条块计算,每米0.5元,也就是说如果一棵大树被加工成了10块方木块,每块3米长的话,他每砍一棵树的工钱就是15元。“村里现在还欠着我2000多元的工钱。”梁某说,砍树人当时有七八个,共砍了十多天。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方木条每立方米的价格达到了1200元,且供不应求。而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包工头表示,目前在奉节市场,3米左右长的方木块,一块就可以卖到15元左右,除掉人工费等很赚钱。

  伐者究竟有没有砍伐证呢?昨天,奉节县林业局相关人士明确称,大地村属无证砍伐。

  无证砍伐700多棵树木,应该怎样处理呢?

  昨天,奉节县林业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现在已立案展开侦查,“肯定要抓人的”。据介绍,他们已经查封被砍的树木,同时也制止了砍伐行为。至于具体对村委会的责任人作何处理,该人士拒绝回答。

  新闻纵深

  村支书称修公路筹资伐林

  这700棵树,究竟是谁指使滥伐的呢?

  昨天,奉节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接到举报后,曾先后四次到过现场,经进一步查证是大地村村委会的集体行为。他说,这些被加工好的方木条还没有来得及出售就被他们查获了。

  大地村村党支部书记陈朝碧,今年52岁,当村支书已有15年,2年前开始当护林员,看护近3000亩的森林,每年领取1000多元的护林工资。

  陈朝碧说,去年9月,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打算砍伐“天子坡”的集体林,卖了之后的钱用来给大地村二组修建一条公路,不过他承认没有办理砍伐证就开始作业,“这些树木还没有来得及卖,就被森林警察查封了。”他称,自己现在很后悔,知道无证砍伐是违法的。

  昨天,大地村村主任钱志海(音)介绍说,村委会共有5名委员,他当天有事未去开会,其余4人确实研究过伐林卖钱修路一事,当时还形成了会议记录,现在因为调查交给了县林业局。

  律师说法

  涉嫌滥伐林木 责任人最高可判七年

  对此事,重庆国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玉盛教授分析认为,在无证的情况下,大地村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伐林,涉嫌滥伐林木,其中村党支部书记陈朝碧要负领导责任。

  李玉盛表示,刑法第345条第二款规定,滥伐林木罪一般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指50立方米以上)者可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如果按甲高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贺昌军说的已按60立方米上报给了县林业局,那么最高可判处相关责任人7年有期徒刑。 (重庆商报记者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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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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