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明任山东省监察厅厅长

http://www.e23.cn2011-09-30济南时报

    摘  要:29日闭会的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决定任命于晓明为山东省监察厅厅长。同时,任命何传斌为山东省人民法院审判员。

  29日闭会的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决定任命于晓明为山东省监察厅厅长。同时,任命何传斌为山东省人民法院审判员。

  另外,免去肖辉德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张铁汉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董建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作者:黄强   网络编辑:张荫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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