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9日闭会的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决定任命于晓明为山东省监察厅厅长。同时,任命何传斌为山东省人民法院审判员。
29日闭会的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决定任命于晓明为山东省监察厅厅长。同时,任命何传斌为山东省人民法院审判员。
另外,免去肖辉德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张铁汉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董建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