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前两天,老板笑呵呵地告诉我今年“十一”长假不用我加班,只要休息时“顺便”想出新项目的策划案就行了。但这意味着我至少4天什么也干不了,得把时间都花在做策划案上,与平时上班根本就没两样。请问,像这样被要求在家工作的情况,算不算加班?
??? 读者金先生来电反映:
前两天,老板笑呵呵地告诉我今年“十一”长假不用我加班,只要休息时“顺便”想出新项目的策划案就行了。但这意味着我至少4天什么也干不了,得把时间都花在做策划案上,与平时上班根本就没两样。请问,像这样被要求在家工作的情况,算不算加班?
现就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不论工作的行为在哪里发生,只要要求员工在长假期间做了单位的事,单位可从中受益,都属于加班,应按规定付给员工加班费。同样,“不用上班但需随时候命”的要求也是有违《劳动法》的。《劳动法》对加班方面规定的一个重要宗旨是:休息时间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休息方式,而“顺便干活”、“随时候命”的要求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休息方式,雇佣者不得以此逃避付加班费的责任。 (晓风)
国庆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
读者沈碧莲来信反映:
“十一”长假期间,我被要求连续加班4天,想到加班工资能翻倍,也就应下了。不过,我还是不太清楚长假里的加班工资具体是怎么算的?
现就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其他情况,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郑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