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9月30日,市民韩女士在大观园附近购买了价值1560元的清华眼宝。使用两天后,韩女士感觉眼睛不适,办理退货。店主表示,消费者已参与刮奖,造成产品外包装破损,金额不能全数返还。
9月30日,市民韩女士在大观园附近购买了价值1560元的清华眼宝。使用两天后,韩女士感觉眼睛不适,办理退货。店主表示,消费者已参与刮奖,造成产品外包装破损,金额不能全数返还。
86岁的韩女士告诉记者,9月30日,她在大观园附近的眼宝专卖店购买了10盒清华眼宝,10月3日开始使用,每天一盒,刚用了一天,就感觉眼皮刺痛,眼底有颗粒物似的,很不舒服,“销售人员说刚开始这样很正常,坚持贴下去才有效果。但是我又贴了一天,眼皮都肿了,红红的,痒痒的。”
韩女士称,10月5日,她提着没用完的产品找店家退货,店主答应退还8盒的货款,但必须扣除300元的“手续费”。韩女士认为这种收费行为不合理。
14日15:30,记者来到大观园北门对面的眼宝专卖店。两名坐在店内的老妇人告诉记者,店长暂时不在,有什么事她们可代为处理。记者说明来意后,她们表示自己是眼宝的老主顾,只是临时过来看店的,对具体情况不太清楚,不过“眼皮痛没什么大不了的,换另一个批号的产品,或许就没事了。”
记者在店内找到一张“清华眼宝免费试贴证”,卡上将试贴对象分为两类,“中老年型”后写着“由白内障、老花眼、飞蚊症、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等症状”字样,“青少年型”后面写着“近视、弱视、斜视、散光……视力不良者”字样。
16:40,记者致电眼宝专卖店。店长张女士表示,韩女士购买眼宝产品时店内在搞促销,购买10盒产品就可以刮奖,韩女士将刮奖的奖品兑换成8盒眼宝,10盒产品外包装玻璃纸都损坏了,所以才加收了300元,不存在“手续费”这一说法。她还表示,眼皮刺痛是正常现象,“眼宝治疗白内障是通过扩张毛孔进行的,药物透皮渗进眼球,代谢出混浊物就好了。”
记者了解到,经有关方面协调,眼宝专卖店全数赔付了10盒清华眼宝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