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家暴事件引各界关注 现有法律缺乏可操作性
摘 要:近日,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家庭暴力(以下简称家暴)行为被其美籍妻子Kim在微博上曝光,引发媒体广泛关注。这场发生在社会名人身上的家暴事件,不仅让人们从心理、社会等角度讨论家暴行为产生的原因,法学界人士也期待。
通过人大审议,还未可知。”李佩璇说,立法人员大多不会深刻感受到家暴,对利益不是很相关的法律,缺乏立法紧迫性。“即便出台了法律,也不一定意味着就能有效制止家暴,关键看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制力以及执法人员对家庭暴力观念上的认识。”
据李佩璇介绍,挪威的家暴发生率相对较低,这是因为只要有人指证某人施暴,将立刻获刑。“现在有妇联和一些民间组织的志愿者从心理、经济上帮助家暴受害人,但如果没有类似国外的强制力法律作为支撑,家暴仍会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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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法律要保存证据
李佩璇说,通常情况下,发生家庭暴力,受害方应该首先要保护自己的健康安全,其次是要保存证据。离婚诉讼常见的情况是,女性受到丈夫施暴时缺乏防范意识,直到走向离婚才发现未能及时准备证据。
李佩璇指出,法律上对家暴事件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受害者不求助法律,公权力就不会介入侦查。
“遇到家暴事件,可以打电话求助警察,或向家庭成员、居委会寻求调解,笔录和证人、证言都是重要的判定参考。”李佩璇强调,如果想给施暴者定罪,还须提供一份由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如果不保留证据,皮下淤血等小伤很容易养好,难以取证。
李佩璇还希望,未来的反家暴法能够对家庭暴力受害方的举证责任采取一定程度的豁免,体现出对弱者的倾斜。
根治家暴必须根治心理
即便在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后,一些受害者依然由于依赖现有家庭、害怕进入陌生环境而宁可继续忍受。而加害方自知不会受到惩罚,虽然事后可能感到后悔并道歉,但最终仍会因为缺乏真正改变行为的动机而再次施暴。
一般而言,人们往往以为选择离婚暴力就会自然停止,但引发家庭暴力的内在动机是加害人内心深处控制受害人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这种欲望不仅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反而会因为受害人提出离婚请求受到刺激而增加,从而出现“分手暴力”。
李佩璇指出:“法律只是针对家暴的后果制裁施暴者,而从认识上能够清洗自己的思想则更为重要。施暴者如果没有认识到行为本身的错误,下次一旦遇到不高兴的事情还会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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