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仕虚标能效等级 国家标准监管存漏洞
摘 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去年8月份抽检的。在知道我们的产品抽检出问题后,我们立即进行了全面整改,所以在复检中是合格的。”6日,格兰仕集团新闻发言人陆骐烈向本报记者承认,“是我们的不对。”
本参加检测,对检测者是否是第三方机构也并没有做硬性规定,有能力的企业可以在企业实验室进行检测。因此,能效标识事实上是企业的一种“自检”。
“事实上,企业是无法做到百分百地保证质量。国家是出了能效标准,要求企业做个好学生。但是按照目前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具体的能效标准是由企业自己来确定,然后在产品上贴标签。这样就存在不确定因素。国家在给出标准之余,还应该从技术层面提供执行过程中所需要的公共技术等支撑。”蒋正元建议,目前我国的检测机构除了常规检测,还应该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技术创新等服务,比如在出具检测不合格的报告之后,再为企业提供一些技术改进的建议和方法。
上述家电业内人士也表示,只有标准没有执行细则,成为家电生产商在“能效标识”做手脚的主要原因。
另外,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如果有企业虚标能效以牟取暴利,一经发现,受到的处罚仅仅是“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
因“虚标能效”可能付出的代价较小,同时不同能耗的同类产品,价格方面存在的巨大差额等因素,也让很多企业在“能效等级”方面造假有了坚持不懈的动力。
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的各项节能鼓励措施的陆续出台,大部分消费者对产品的能耗都很关注,在选择家电产品时也更青睐能效高、耗电低的节能产品。然而,尽管公众在购买家电时都会关注商品上标注的“能效标识”,却很少有消费者对这个标识的真实性产生质疑,或个体公众也不会在购买后自行去检测产品的实际能效。
“消费者不要指望质监部门做全部的检查。最根本的还是靠企业的自检、自查,对质量进行负责任地把控。”蒋正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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