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长清实施机关干部工作问责制 不作为就待岗培训
摘 要:春节上班第一天,长清区委区政府就下发“工作问责实施意见”,对全区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良工作作风进行整治,“工作问责制”正式启动。
春节上班第一天,长清区委区政府就下发“工作问责实施意见”,对全区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良工作作风进行整治,“工作问责制”正式启动。
问责制实行“三级管理、分级负责”。领导机构由区“工作问责”领导小组,各街镇、区直各大口“工作问责”领导小组,区直各单位部门(含驻区双管部门、垂直单位)“工作问责”领导小组组成。“工作问责”的实施范围为各街镇、区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企业的在职人员。问责内容共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招商引资、公车管理等37项,按照处罚标准分为通报批评、待岗培训一周、待岗培训二周和停职检查并待岗培训一月四类,处理决定要存入人事档案。“工作问责”实行集中办公,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工作问责制”启动后,针对优化发展环境提出“三条禁令”(禁止违反规定到企业检查、收费,禁止向企业吃、拿、卡、要、报、借,禁止在服务企业和群众中生冷硬顶、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承诺失信、故意刁难),对违反优化发展环境“三条禁令”的,问责制度将要求写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并进行待岗培训一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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