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港沟村烟花烧几万 村委会主任回应称是其个人行为
摘 要:历城区港沟村村委会大院内,价值约6万元的烟花点亮夜空。港沟村村委会主任解释,这批烟花价值约6万元,“买烟花是我个人行为”,“跟村里没任何关系”。
焦点3
港沟村的账目情况咋样? 历城区纪委已介入
8日下午,记者致电港沟街道办(即原港沟镇镇政府),就田先生的身份予以核实。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这名田先生确为港沟村村委会主任,街道办对此事极为重视,有关领导已约谈村委会成员,了解事件详情。
同日下午,历城区纪委相关人士表态,部门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他们已责成港沟街道办深入调查此事,要求港沟村村委会说明情况并进行整改,增加村务工作公开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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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据《村民自治法》,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规定的由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南徐“开门炮”当成“办公用品”报
春节过后上班首日,天桥区南徐社区居委会燃放了约20箱“霸王礼炮”外加串串鞭炮,1月30日本报对此报道后,社会各界反响较为强烈。对此,济南市纪委、文明办、天桥区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均予以关注。对此,南徐居委会支部副书记幸先生告诉记者,每年上班首日燃放“开门炮”是为了图个吉利,热热闹闹地开始新一年的工作,这已经成为居委会的惯例。当记者询问这些礼花如何报销时,幸先生称按照办公用品报销,“礼花是从关系单位进的货,到现在还没给人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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