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 济南时报 都市女报 当代健康报 人口导报
繁體中文
找别扭

济南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四色分类 你准备好了吗?

http://www.e23.cn2012-02-16大众日报

    摘  要:在历下区日前举行的“提高城市生活品位,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活动日上,前来领取家用垃圾分类收集袋和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的居民络绎不绝。现场气氛活跃,民众热情高涨,如此场景令人欣慰。

济南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四色分类 你准备好了吗?

  ▲居民向记者展示社区配发的垃圾分类收集桶。

  在历下区日前举行的“提高城市生活品位,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活动日上,前来领取家用垃圾分类收集袋和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的居民络绎不绝。现场气氛活跃,民众热情高涨,如此场景令人欣慰。但欣慰之余,依然有一种声音撩动每位工作人员敏感的神经:“固然是件造福子孙的好事,但推行起来恐怕很难。”家住甸柳一居的李阿姨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难在何处?记者采访发现,那些对垃圾分类持有保留意见的居民,无不对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行为感到愤怒,改善社区环境的积极性也绝不落后于他人,但同时又为分类标准条目繁多感到苦恼,“垃圾分类可行吗?一想到就满头雾水。”

  “其实不是这么回事。”甸柳一居二区三号楼的王家春告诉记者:“垃圾分类,耐心很重要。废纸废金属废玻璃等能够循环利用,属于可回收物品;和食品相关的大多属于餐厨垃圾;对人体或环境有危害的是有害垃圾,剩下的划归为不可回收垃圾。看,只要有耐心,丢弃前多考虑两秒,还是很容易区分的不是吗?”“配发的垃圾桶、垃圾收集袋上将常见的垃圾种类标示清楚,不识字的小孩子根据图画也能准确投放。有了环保那份责任心,垃圾分类不难。”

  据了解,本次试点选择的是较规范、有一定基础、发展较为成熟的社区、单位和学校。除对试点免费提供垃圾分类收集袋、桶及宣传册、宣传品,各街道办事处还将聘请义务监督员及时纠正居民在投放垃圾时出现的错误。“可回收、餐厨、有毒有害、不可回收四类标准的确定,也在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和减少居民生活不便之间进行了充分权衡和考虑,为的就是试行阶段给居民一个培养习惯的过程。”历下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朱俊如表示。

  官方政策与民众意识

  需良性互动

  此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实施,会不会变成老调重弹甚至虎头蛇尾?政府、企业、民众已在资源回收利用的重要性上达成共识,8大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踯躅不前,不少措施被指不得要领,瓶颈何在?

  “官方政策与民众意识还需良性互动。”长期热心环保事业的市民吴先生将垃圾分类举步维艰的原因归结为三方面:“一是在政府对垃圾不分类进行处罚的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垃圾分类缺失必要的道德约束;二是分类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看不见摸不着,影响了公众持续参与的热情;三是后续措施未能跟上,专用垃圾车、分拣处理中心等配置、建设滞后,居民分类投放与收集的辛苦付诸东流。”

  推动垃圾分类,试点阶段的激励机制实属无奈之举。“以何种方式激励,激励的评判标准和额度怎样确定,操作难度如何,这里面有很大的学问。”吴先生坦言,目前垃圾分类尚未上升为自觉行为,对大多数人而言,客观公正的正面反馈将会起到一定程度的示范效应。

  加强宣传会事半功倍

  在国家和地区层面,“环保”这一领域是提升自身形象的重要武器,但就个人而言,每次扔垃圾前思索两秒,以自己的一点点称不上麻烦的小麻烦换来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应该是值得的。目前的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媒体引导,创造良好的氛围,让大家养成习惯,而不再觉得“麻烦”。

  “国外垃圾分类已有百余年历史,从懂事开始,垃圾要分类以及如何分类在父母和老师言传身教过程中作为一种常识为孩子所接受,这跟我们被教导每天要刷牙洗脸是一个道理。没有什么力量比常识、习惯更自然更强大。”在采访过程中,不少居民提出在社区加强宣传推广的同时,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针对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的反复强调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此,吴先生表示赞同:“一定的基础加上长期的教育灌输对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意义非凡。但现实是,在各地试点启动的情况下,媒体的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我个人认为,在垃圾分类尚未被纳入教育体系前,媒体可以主动扮演起教化者的角色。这也将为全面推广阶段试点地区和其他地区的有效衔接起到不可或缺的润滑作用。”吴先生说。

  【相关链接】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可回收物:包括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废物。比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

厨余垃圾:指家庭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网络编辑:曹乐平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