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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 冒充弟妹签名独霸房产

http://www.e23.cn2012-06-02深圳广电集团

摘 要:公务员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冒充兄弟姐妹签名为争遗留的房产。刘平爵既然把房子赠给其父母,房子的所有权自然就转移到其父母名下2000年其父刘子仁病故。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其母亲以及刘平爵的兄弟姐妹们都有法定的继承权。2007年,刘平爵为独霸房屋继承权,在母亲冯赛花健在的情况下,来到临川区公证处(现文昌公证处),用冒充兄弟姐妹的假签名,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上面注明“父母死亡时遗留的房产,兄弟姐妹均自愿表示放弃对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应由刘平爵一人继承”。

  公务员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冒充兄弟姐妹签名为争遗留的房产。近日一公务员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尚未过世的母亲被证已死,无良儿子只想争房产。公务员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不仅与公务员的身份不相适应,更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公务员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 冒充弟妹签名独霸房产

  公务员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

  冒充兄弟姐妹签名为争遗留的房产

  5月29日,记者从临川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涉及房屋继承权的诉讼已尘埃落定,身为抚州市某机关公务员的当事人刘平爵,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让人感到蹊跷的是,这栋位于抚州市区二仙桥附近的4层小楼,10多年前本就是刘平爵出资所建,但房产证上为何写的却是父亲刘子仁的名字。报道中说是刘平爵赠给其父母的,在城区建一栋4层小楼,肯定花费不少,而有钱建房赠父母,只可能是在满足自身衣食住行经济宽裕情况下的“孝顺”,10多年前刘平爵可能还出道不久,身为公务人员,其巨额资金从何而来?10多年过去了,如今又为何对此房产耿耿于怀?笔者以为,背后似乎有不可告人的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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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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