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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缓刑期满官员重新入编 没到年龄的可以提前退休

http://www.e23.cn2012-07-31 14:33:58山东商报

摘 要: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政府被曝于2009年时以政府公文形式,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缓刑期满人员进行安置入编且部分人员存在吃“空饷”现象。知名爆料人、网友“周筱赟”称,61人“刑满后重新安排工作,进机关入事业编制。据我后来获得的部分名单,这些人多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全是因受贿罪判刑。”当地政府回应称,此举有政策依据。

条规定执行,亦可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以2004年11月11日为限,我县2009年安置的61名缓刑人员均是2004年11月11日以前被判缓刑的,2004年11月11日之后判缓刑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一律办理开除手续。”当地在上述回复中回应称。

  不过,上述回复并未对被安置人员中出现的吃“空饷”现象做出解释。

  【爆料人】 钻空子,涉嫌违规

  爆料人周筱赟称,阜宁县此举“其实是钻了一个空子”。

  “‘苏人通【2004】237号’文件虽然明确说了‘应予以解聘’和‘对其予以辞退’,但这个文件是江苏省人事厅2004年11月11日下发的,在文件下发前的判刑人员,可以不按该文件执行。这就是阜宁县政府2009年11月29日下发的文件会特别注明‘2004年11月11日之前’的原因。就是为了规避江苏省人事厅文件。”

  周筱赟同时表示,阜宁县政府的做法涉嫌违反人事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10日)第9条之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须在本地区发布招聘公告,采用公开方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

  “阜宁县政府,凭什么以一张违法文件的形式,要求安排判刑公务员进入事业编制吃空饷?”周筱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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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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