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粗心法院”牌匾尴尬了谁?
摘 要:19日上午,云浮中院和云安县法院分别“获赠”一块“史上最粗心法院”牌匾,原因是两家法院在一起案件的诉讼卷宗和判决文书中出现人名、当事人关系、时间等“硬伤”。记者联系两级法院,负责人表示将依法更正。
19日上午,云浮中院和云安县法院分别“获赠”一块“史上最粗心法院”牌匾,原因是两家法院在一起案件的诉讼卷宗和判决文书中出现人名、当事人关系、时间等“硬伤”。记者联系两级法院,负责人表示将依法更正。(中国广播8月20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一些小错误我们也不必过多的纠结,或许这样的错误发生在普通的百姓中间,也就只能是一笑了之。然而法院作为一个最终的公义机关,维护的是正义和公平,然而错别字连篇的法律文书,丧失的不仅是法院的公信力,更是一种公义。“史上最粗心法院”像一面镜子,照出法院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的粗心程度,人们期盼中的公平和正义是如何走远,而这样的低级的错误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值得所有的人深思。
在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县,一桩官司在审理的过程中,法院文书上出现令家属怒不可遏的错误:谢其成的父亲分别成了已故子女的丈夫,死者的名字出错,出事车辆号牌出错……气愤的谢其成近日将“史上最粗心法院”牌匾送给了云安县人民法院。不知道该法院领导看到此牌匾作何感想,知耻后勇?
对于法院出现这样的错误,民众有权气愤,司法机关是神圣的地方,这样的错误难免让我们哭笑不得。法院文书出错频频,不仅容易造成不该发生的矛盾冲突,更让执法、司法部门的形象公信受损,从某方面来说也是对公民法律权益的极不尊重。文书出错频频,与国家没有相关规定来监督或约束有关,目前文书可以多次“更正”而不用担任何责任,“错误”的程度如何界定也没有相关规定。或许正因为如此,才养成了某些司法执法机关法律文书错字连篇的怪相。
希望“史上最粗心法院”牌匾,能让我们的干部重视自己的言行,能够让我们的政府机构和部门吸取教训,不断的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改进自己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这不仅仅是人民维护自己权利的好现象,更是我们的国家进步和发展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