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南京杀妻富二代翻供 称妻子先拿菜刀

http://www.e23.cn2013-11-05 07:21:59 东南快报

摘 要:11月4日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南京“富二代”杀妻案。庭审前,死者祁某的家人在法院门口情绪激动,痛哭不止,求判其死刑。在庭审最后,被告人吉星鹏表示愿意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570566元。而检方建议对被告人从重处罚。

南京杀妻富二代翻供 称妻子先拿菜刀

  被害者家人在法院门口拉横幅

  11月4日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南京“富二代”杀妻案。庭审前,死者祁某的家人在法院门口情绪激动,痛哭不止,求判其死刑。在庭审最后,被告人吉星鹏表示愿意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570566元。而检方建议对被告人从重处罚。

  庭审现场讲述杀妻过程多次反诘公诉人

  法庭上,吉星鹏讲述了杀妻过程。吉星鹏说,2012年4月24日晚上8点到4月25日早上,他喝了三场酒,直到4月25日早上7点才到家。回到家中,吉星鹏和妻子小祁发生争执。他打了小祁两耳光,随后用刀将其砍倒。

  庭审中,吉星鹏数次反诘公诉人。当公诉人问到,其行为“是否和以前一样?”吉星鹏反问公诉人,“什么叫和以前一样?我这天就打了她两个嘴巴。”之后,公诉人问吉星鹏用刀砍伤了小祁哪些地方?吉星鹏再次反诘公诉人:“起诉书上不是有吗?”当公诉人指出其供述与在侦查机关的口供不同时,吉星鹏又一次质问公诉人“怎么会不一样?我有10份口供!”

  被告人称自首否认故意杀人

  虽然吉星鹏当庭表示“所有的事,我都认。”但是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当庭称,自己不是被抓获的,是自首的。被告人还认为自己不构成故意杀人。

  在庭审最后,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吉星鹏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本案因家庭内部矛盾。被告人在案发前与被害人有过争吵,甚至有殴打对方的情节。但在本案中,其在酒后失去控制能力,实施的犯罪有偶然性,明显区别于有预谋的犯罪,被告人虽有劣迹,但无前科,犯罪后认罪态度好,本案造成了未满周岁的孩子失去了母亲,被告人也对辩护人表达了其认罪、悔罪的态度,请求法庭对其作出公正处罚。”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提及请求判决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请求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70566元。被告人吉星鹏只表示愿意赔偿。

  检方建议对被告人从重处罚

  2013年4月25日凌晨,南京西堤国际小区发生命案。“80后”丈夫吉星鹏因怀疑“90后”妻子祁某生活作风发生口角,最后挥刀数十下,刺死22岁的妻子。留下了出生仅100多天的宝宝。

  公诉人建议合议庭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吉星鹏持刀行凶,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吉星鹏杀人手段极其残忍,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虽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但昨天当庭又作出了与以往不一样的供述,并辩解以前的供述都是依据推断作出的。鉴于其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且无其他法定的从轻情节,建议合议庭依法从重处罚。

  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被害人家属“一定要一命抵一命”

  据被害人代理律师透露,开庭前,法官曾组织双方代理律师及家属开会,就是否接受调解进行商谈,但被害人家属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要求以命抵命。同时被害人家属表示,之所以提出民事赔偿,不是想要钱,而是想保留上诉的权利。

  庭审还没开始,等候在法庭外的祁某的家人拉起了大横幅,横幅上写着“残忍杀妻,不死天理难容”。祁某的表妹怀抱着祁某的遗像,照片上的女孩儿长得非常漂亮。

  祁某的闺蜜说:“那个男的精明有头脑,暴躁易怒。希望判死刑,一个杀人犯能教育孩子吗?”

  “一定要一命抵一命。”祁某的外婆说。

此外,庭审前,吉星鹏曾申请做精神鉴定,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

分享到:
网络编辑:张露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