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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讹人”老太接受采访每次都下跪喊冤

http://www.e23.cn2013-11-29 22:16:46 华西都市报

摘 要: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摔倒太婆”蒋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太婆儿子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昨日,多家媒体赴达州采访,面对采访,太婆蒋某讲到最后都向记者下跪,希望媒体帮他们挽回声誉。

果从背面撞击,更不可能。从正面撞,会有两种可能,即小孩迎面撞击老太及背面撞击老太。

  如果正面相向撞击,老太倒地过程中,出于本能条件反射保护性反应,会手抓等高物(即小孩胸、头、臂等),不会抓住9岁小孩手腕,太低,抓不住,也来不及,会出现双方共同倒地等(小孩轻,易移位)。或者老太根本来不及抓持,以双手作保护,托地倒下,这抓不住孩子。

  从背面撞击老太正面,被抓住手腕这不必讨论。

  事件回放

  6月15日 据达州9岁男孩小华(化名)讲述,他和另外两个小朋友在楼下玩耍,看见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却说是三个小朋友打闹将她撞到。

  经检查,太婆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护理等费用2万余元,双方就医疗费用由谁支付未达成一致。

  11月16日 太婆的家人背着她找到了江先生家。“扬言不赔医药费老人就不走。”江先生说,太婆就这样在他家住了两天。

  11月19日双方到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南外镇司法所建议,医疗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其中1万元分为四部分,三名孩子家长各承担四分之一(共计7500元),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担。

  11月21日 江先生向达川区南外派出所报警,7位现场目击证人出来作证,并一一签字按了手印。

  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查明:伤者蒋某系自己摔倒,非三个小孩推到,蒋某、龚某某(蒋某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给予蒋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已满70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龚某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款500元。

  11月23日太婆家人表示对处罚结果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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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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