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大“瘦身” 管“住吃住行游”
摘 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规定》严格和细化各项要求和标准,共提出了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规定》严格和细化各项要求和标准,共提出了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
作为“三公消费”的重要一项,公务接待历来以“大吃大喝”之名备受诟病。对此,国家一直没少出台政策,效果却很一般。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之前的“四菜一汤”,到最近的茅台装进塑料瓶、农家院里洗桑拿,都是很典型的例子。这次的公务接待新规,落实执行起来效果又会如何,无疑给了公众新的期待。因为,它事实上是对“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同时也是廉政承诺的兑现和反腐行动的延伸。
公务接待过去给人最深的印象,就是管吃管住,吃好喝好然后再玩好拿好。相比之下,公务接待新规,则是另一种“管吃管住”。管住“吃”——— 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高档酒水;管好“住”——— 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管控“行”——— 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管制“游”——— 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新规的细致让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也让人更期待,这另一种“管吃管住”,能遏制住公款吃喝的管吃管住。
对公众来说,评价公务接待新规成效,一个最直接的标准就是必须给纳税人省钱。不吃鱼翅燕窝也好,只住普通套间也罢,如果表面上都做到了,钱却越花越多,那就还是新规的“管吃管住”没能管到位。“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从预算、从金钱上严管公务接待,新规中的这些规定,或许才是真正最为值得期待的。
但愿公务接待大“瘦身”, 管住“吃住行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