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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可索赔 代言虚假广告要承担连责

http://www.e23.cn2014-01-10 17:16:19 春城晚报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对“知假买假”者是不是消费者、赠品不合格能否索赔等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加大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力度。总共18条的司法解释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费者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食品、药品遭受损害,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食品、药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与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请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要求其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孙军工解释,商家入驻网络交易平台通常要支付不菲的入场费,具备先行赔付的条件,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其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明知侵权而放任自流,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则构成共同侵权。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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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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