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府回应30年老房被强拆 孤儿寡母露宿街头
摘 要:昨日,贵州省各地对网友给省长陈敏尔的5条留言作出回复。其中,一位网友留言诉房子被强拆,如今孤儿寡母在校门口搭帐篷。
搭帐篷,找政府,政府说是学校的事;找学校,学校又推给政府的问题。在依法对房屋拆除前后,平坝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多次与王茂炎及其家人作思想工作。考虑到王茂炎丈夫杨进华生前系教师进修学校职工,劝其先到教师进修学校预先安排的出租房居住,同时提出,一是由平坝县进修学校补助王茂炎户7万元;二是鉴于家庭情况特殊,由鼓楼办事处协助王茂炎户办理相关手续,争取购买1套廉租房;三是对王茂炎户拆除房屋时损失物品进行评估补助;四是由平坝县进修学校(县委党校)为其垫付过渡期间的房屋租金。但王茂炎户不愿接受,坚持继续搭建临时帐蓬。
【网民留言】
我请问是不是没有交社会抚养费就不能入学呢? 假如 学生家长没有钱交抚养费怎么办呢?能不能入学?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近年来,为了探索创新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路径和方法,我省根据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工作安排和省人口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在全省开展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各村(居)依据村(居)规民约规定,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召开村(居)民大会讨论制订并与群众签订《双诚信双承诺协议书》,明确了群众应履行的计划生育义务、履约后应享受的权利、违约后应受到的制约,以及村(居)委会向群众承诺的具体事项等承诺双方的约定,按照“一处诚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进行相应的约束和监督。群众办理相关公共行政服务事项,由村(居)委会出具诚信计生证明,各部门查验诚信计生证明后,实行“有证优先、无证暂缓”的原则。对信守诚信、履行承诺的家庭,部门必须提供及时、便捷、优惠的服务,从而推动社会诚信道德意识的提升,强化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责任和意识。从近期我们深入各地调研的情况表明,“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推行,为创新基层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工作,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双降”目标,破解新形势下人口计生管理难题起到了非常有效的作用,深受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省教育厅从来没有作出交社会抚养费才能入学的规定,工作中也没有向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提出此类要求。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省长:您好! 我是边远落后的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高级教师,叫杨秀金,女,1982年7月从教已近32年,2013年元月我不幸患了乳腺癌,随后入院做了根治切除手术,并进行了6次化疗。住院及治疗期间花了不少费用。但得到学校领导的关心和照顾,我心里十分感谢,也增强了我战胜癌病的信心,我下决心治愈重返教学岗位。来信想向您咨询或求助:我在岗时,奖励性绩效工资(半年)4400元,生病住院后学校说不符合规定,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我患的是癌,特殊病种,能否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给您添麻烦了。(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杨秀金呈上。2014年1月7日) 9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黔人社厅发〔2009〕2号)、《关于印发从江县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从党办发〔2013〕148号)和《关于印发从江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从党办发〔2013〕149号),从江县民族二中制定的《从江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从江二中教师绩效量化考核办法》符合盛州、县相关文件精神,且均通过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根据相关规定,长期患病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省教育厅已要求从江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