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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政府回应30年老房被强拆 孤儿寡母露宿街头

http://www.e23.cn2014-03-06 14:27:09 人民网

摘 要:昨日,贵州省各地对网友给省长陈敏尔的5条留言作出回复。其中,一位网友留言诉房子被强拆,如今孤儿寡母在校门口搭帐篷。

教育局给予长期患病的教师更多的关爱和照顾。 感谢您对从江县教育事业的支持与贡献,同时也希望您安心养病,早日康复,重返讲台!

  【网民留言】

  纳雍县核桃种植补贴两年未发放,涉及农户多次咨询相关部门均无正面回复。就拿我们沙包乡来说,拖欠的农户最少的补贴款也有五六千,最多的几万。恳请省长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毕竟我们老百姓靠的是土地,几千、万吧块钱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全县此项补贴款涉及恐怕有上千万,请相关领导予以重视,里面恐存在贪腐行为,不然为何两年核桃补贴均未发放,这可是国家的专项扶贫资金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及监督! 全省扶贫系统实施的核桃产业化扶贫项目,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核桃产业化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扶办通〔2011〕76号)规定,标准化核桃果园基地建设补助标准346元/亩。2011-2013年,纳雍县核桃种植任务14.57万亩,总投资5041.22万元。其中,苗木费按合同付给育苗单位;打坑、肥料、以短养长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2013年及之前的管护费已经使用,2014的管护费正在使用(主要用于补植补造),将在2015年使用的管护费,为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不让资金滞留在账上,先用作新增种植核桃。对于核桃产业化扶贫实施的核桃种植项目,均严格按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资金。 近年来,扶贫部门安排在纳雍县沙包乡种植核桃2000亩(2012年的项目2012年冬至2013年春实施),涉及149户种植户,总投资69.2万元。其中,苗木费22.8万元已付给育苗单位;打坑、肥料费1.38万元,已于2013年5月28日和6月8日拨付;以短养长费2.6万元,已于2013年安排用于以短养长;三年管护费30万元:第一年的10万元已使用;第二年的10万元正在用于补植补造;第三年(应该2015年用)的管护费10万元,已按要求用于新增种植核桃。扶贫系统在纳雍县实施的核桃产业,不存在拖欠资金问题。

  【网民留言】

  10年过去了,多次到遵义市住建局咨询,要求办理遵义市添阳小区的房产证,均回复无法办理,请督促遵义市住建局完善相关手续,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查,“添阳小区”项目系遵义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于2003年8月修建,2004年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小区项目中7—14栋、附12栋(共9栋)已办理初始登记,此部分购房户可正常申请办理产权证。其余房屋还未完善初始登记手续,暂不能办理产权证。现遵义市政府正在协调此事。待建设单位与遵义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提交初始登记相关要件后,遵义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将在第一时间完善添阳小区的初始登记手续,为您及其他购房人办理产权证,解决后顾之忧!

  【网民留言】

  关于今年兴仁县教育部门村要求学生家长到计生办门交清社会抚养费方可入学合法吗? 刚放假的天,学校发给每个学生一张通知单,告知家长们,来报名时必须到当地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来方可入学,如没办清楚的不给入学。这合理吗? 不送子女入学父母是违法的,但学校不给恰龄儿童入学违法吗? 超生是家长们的事,为什么要拿这些孩子来说事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省教育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立即责成黔西南州教育局和兴仁县卫生计生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到计生办交清社会抚养费的问题。经核实,兴仁县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不存在与征收社会抚养费挂钩问题,省教育厅从来没有作出此类规定,工作中也没有向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提出此类要求。目前,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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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雪   网络编辑: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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