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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遭太原多家KTV商家“无视” 仍“谢绝自带酒水”

http://www.e23.cn2014-03-19 19:49:53 中新网

摘 要:“您可以不在本店买酒水饮料,但不可以自带”,山西太原快乐迪KTV的一名服务生对记者说。19日,记者在山西省太原市区内多家KTV调查发现,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一些KTV店仍实施霸王条款,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

  中新网太原3月19日电 (刘小红 范丽芳)“您可以不在本店买酒水饮料,但不可以自带”,山西太原快乐迪KTV的一名服务生对记者说。19日,记者在山西省太原市区内多家KTV调查发现,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一些KTV店仍实施霸王条款,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

  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然而,记者在太原市快乐迪KTV询问工作人员后得知,该店仍不允许自带酒水,若顾客有需要,可在店内进行购买。

  “如果顾客将酒水带到了KTV,则需寄放在服务台,离开时会返还顾客。”该KTV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其介绍,若持有本店普通会员卡,购买酒水时,不打折但可另送酒水。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普通酒水、零食和香烟在该KTV店内“身价倍增”。一盒在市场上零售价60元的香烟,在KTV卖到88元,零售价3元的饮料,在KTV卖到6元,而酒水的价格在这里更高的离谱。除快乐迪KTV外,太原市多家KTV均表示消费者不可自带酒水,如魔方量贩式KTV、迪加迪旗舰店贩式KTV、唐盛之夜、星光大道量贩式KTV、18号KTV等。

  随后,记者致电太原市工商局12315热线,对此现象进行投诉,接线的工作人员称,截至目前太原市尚未接到执行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通知,所以暂时无法协调,这名工作人员同时称:“但这个通知应会很快下达,至于具体时间则无法确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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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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