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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术后腿里留钻头 病人向医院索赔12万引关注

http://www.e23.cn2014-03-24 13:50:28 中新网

摘 要:近日,在丰台区右安门医院,北京青年报记者见到了胡女士,她走起路来显得一瘸一拐,腿脚并不利索。在她带来的X光片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有一个异物存在于腿内部。

断在里面,但现在事情确实发生了。钻头没有折在关节,而是在跖骨内,跖骨主要起支撑作用,不像关节那样起活动作用,而且这个部位比较质密,并非像肌肉要经常活动受到挤压。

  徐主任说,钻头存在腿内会对患者的心理造成伤害,这确实是不可否认的。

  争议

  遗留钻头属于风险还是事故?

  “这只是手术的医疗风险,出现了医疗意外。”徐医生解释说,医院没违反操作常规,这在临床上并非是医疗事故,而只是一个意外。“这是一种共担的风险。”徐医生说,所有的医疗行为都是存在风险的,在术前肯定要告知病人,临床上的各种风险都包含在里面,做手术之前医院就已经和病人签订了合约,因此手术带来的风险是共担的。

  “病人可以走其他途径解决。”徐医生说,如果胡女士和医院不能达成协议,病人可以寻求三种途径解决,第一种是做医疗鉴定,第二种是走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做司法鉴定,最后一种是通过北京医调委进行协商。

  “医院应该要负全责的。”京华律师事务所康凯律师说,院方在手术过程中将手术工具遗留在患者体内,属于院方单方面的过失。

  “我认为院方在偷换概念。”康律师并不认同院方负责人提到的“共担风险”,他说,做手术的确存在着共担风险,比如患者受到感染、突然的心脏衰竭等一些风险,这些都属于不可控的风险,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无明显过错。而将手术工具遗留在患者体内,完全是院方单方面过错造成的,而且是完全可控的。

  康律师建议,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采取医疗调解、医疗鉴定或者走法院起诉的渠道。“根据不同情况赔偿数额是不同的。”康律师称,患者能够拿到多少赔偿,取决于每个案例的实际情况,比如对患者造成伤害的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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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冯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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